利未記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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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2. 2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3. 3 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姐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4. 4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5. 5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
  6. 6 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7. 7 不可娶妓女或被汙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
  8. 8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 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是聖的。
  9. 9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
  10. 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發,也不可撕裂衣服。
  11. 11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12. 12 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
  13. 13 他要娶處女為妻。
  14. 14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汙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
  15. 15 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16. 16 耶和華對摩西說,
  17. 17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
  18. 18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19. 19 折腳折手的,
  20. 20 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21. 21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
  22. 22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23. 23 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24. 24 於是,摩西曉諭亞倫和亞倫的子孫,並以色列眾人。

利未記(共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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