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注释
系统查考 · 电子圣经团契
加拉太书查考 第1章 只有一个得救的福音 第1章概述 在一个简短的开始问候以后,保罗立刻表达了他对加拉太教会离弃了上帝、去从别的福音的不满。使徒保罗强调了只有一个福音,那就是他以前教导加拉太教会的。他强调了他不是从人得到或领受这一福音,而是直接从主耶稣基督那里领受的福音。 为进一步强调这一观点,他提到在他开始传播福音以前,他仅去耶路撒冷短暂旅行,在那里他只看见彼得和雅各,并没有看见其他使徒。 加 1:1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 正如保罗在他所写的大多数书信中那样,保罗在这封书信开始称自己为使徒。但是在这封书信的开始,保罗使用了在其他书信中没有使用的一些语句。保罗用“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父神”这一短语,保罗要强调他不是受任何人的指派,他是受上帝确切的呼召,他具有主耶稣基督完全的权柄。 从一开始保罗就建立起自己可信任的资格,接着他准备向加拉太教会传讲命令和劝诫。 事实上,保罗是一个不平常的使徒,他并不在原先主所拣选的十二个使徒之内,自然他也不符合彼得所提出的候选人的资格,这些候选人是主后来要从中选出一人替代犹大的。 在使徒行传1:21-22,我们读到:“21 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22 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换句话说,这个候选人必须是耶稣在世上传道时与原先使徒作伴的人,并能见证基督的复活。 “使徒”这个词来自希腊词apostolos,意思是“受派遣的人”。因此,在使徒行传14:14,圣经确认巴拿巴也是一个使徒,他和扫罗受上帝和圣灵的特别挑选和派遣去做传道工作。在使徒行传13:2-3,我们读到:“2 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3 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
“使徒”这个词来自希腊词apostolos,意思是“受派遣的人”。因此,在使徒行传14:14,圣经确认巴拿巴也是一个使徒,他和扫罗受上帝和圣灵的特别挑选和派遣去做传道工作。在使徒行传13:2-3,我们读到:“2 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3 于是禁食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就打发他们去了。” 特别的选召 但是在这以前,扫罗(他的名字后来改为保罗)已经受主耶稣基督亲自挑选成为使徒。他曾经是一个狂热的迫害基督徒的人,但是有一天,在他去大马色的路上,“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这时基督对他说话。在遇到基督以后,保罗的眼睛瞎了三天,后来在听了亚拿尼亚的讲道后,保罗的眼睛就恢复了。 在使徒行传9:3-18叙述了与保罗生动的谈话,在使徒行传22:6-21和26:12-18,保罗也说到此事。在这谈话中,上帝特别宣告说,“他(保罗)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使徒行传9:15)这就是保罗想要将这一特殊委任给加拉太会众留下深刻印象。 这节经文的后半句说,“乃是借着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这里包含两重意思,表明了保罗的使徒身份来自父神和耶稣基督,也唤起对福音中心信息、即基督的复活引起注意。 加 1:2 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 这封书信并不是单由保罗写的,而是得到所有与保罗同在的信徒的大力支持。这句话暗示了这封信所要重申的教义就是巩固整个基督教弟兄关系的教义。 与保罗写给其他教会的书信相比,这封信的称呼“给加拉太的各教会”不寻常地简短。 例如,保罗这样称呼以弗所信徒,“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 (以弗所书 1:1);他称呼腓立比信徒,“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众圣徒” (腓立比书1:1);他称歌罗西的信徒,“歌罗西的圣徒,在基督里有忠心的弟兄” (歌罗西书1:2)。在这封信中,“圣徒”“忠心的”这些词显然都没用。
例如,保罗这样称呼以弗所信徒,“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 (以弗所书 1:1);他称呼腓立比信徒,“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众圣徒” (腓立比书1:1);他称歌罗西的信徒,“歌罗西的圣徒,在基督里有忠心的弟兄” (歌罗西书1:2)。在这封信中,“圣徒”“忠心的”这些词显然都没用。 而且,对腓立比信徒,保罗还加上一句,“我每逢想念你们,就感谢我的神”(腓立比书1:3);对歌罗西信徒说,“3 我们感谢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常常为你们祷告。4 因听见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并向众圣徒的爱心。”(歌罗西书1:3-4)但是保罗对加拉太信徒没有任何赞扬的话。 这封信严厉的语气反映了保罗对加拉太教会近来的行为十分不满,这给他将要发出的警告作了准备。 加 1:3 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但是保罗仍然希望加拉太的信徒生活在上帝赐予的恩惠和平安中。这封信中警告的目的是要把这些教会带回到与上帝正确的关系上来。 恩惠 恩惠这个词包含了完整救赎的意思,这是上帝自主单方面地为他所拣选要得拯救那些罪人预备的救恩的特性。上帝出了巨大的代价,包括献出了他儿子的生命。约翰福音3:16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但是上帝在他的儿子为罪人钉死在十字架、并要世人信他的儿子以后,他的恩惠并没有停止。他也赐给他的选民信主耶稣基督所必需的信心。在以弗所书2:8,我们读到,“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这是因为如果不是上帝赐给我们信心,没有人会信基督。出于人的本性,我们都背叛了上帝。罗马书3:10-11说,“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没有上帝吸引我们,我们决不会悔改并追随上帝。 平安 保罗也希望加拉太信徒平安。在这封信忠保罗所说的平安必定是指与上帝处于和平的状态。
平安 保罗也希望加拉太信徒平安。在这封信忠保罗所说的平安必定是指与上帝处于和平的状态。 有两个敌对的属灵王国始终不断地在进行争战,这是在新约中揭示的一个奥秘,这就是由撒旦统治的黑暗王国,和以基督为首的上帝王国。所有未得救的人属于撒旦王国,他们是撒旦的奴隶,因此,他们处于与上帝争战的状况。 但是一个人在得救以后,便停止了与上帝的争战。在以赛亚书40:1-2,充分反映了这一状况,“1 你们的神说,你们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2 要对耶路撒冷说安慰的话,又向他宣告说,他争战的日子已满了,他的罪孽赦免了,他为自己的一切罪,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基督通过流血为信徒赎罪,他接受了来到上帝面前的信徒,他们便与上帝处于和平状态。 因此,在使徒保罗说,“愿恩惠平安归与你们”时,实际上他表达了希望加拉太教会能明白救赎的完整含义,明白每个人所得的救恩只能来自于真福音。 加 1:4 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的确,基督为我们的罪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因为我们都是罪人,按照律法的要求上帝要在审判日要判处我们在地狱中度过永恒的刑罚。为要满足上帝的公义要求,基督在十字架上以我们的名义承受了上帝的忿怒,他所受的刑罚相当于所有信徒的罪应受刑罚的总和,每一个罪当受的刑罚是要在地狱中度过永恒。 这是完美的爱。耶稣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福音15:13)。但是耶稣不仅仅是一个人,他是神。为了为我们赎罪,他必须倒空自己的荣耀,成为一个卑贱的人,那是因为只有成为一个无罪的人,他才能成为我们的替罪人。 脱离 基督舍了自己的命,使我们能脱离着罪恶的世界。从歌罗西书1:13我们知道,在我们得救的时候,“他(上帝)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我们从撒旦和罪的奴役之中得到了解救。 请注意,我们的拯救需要基督的死亡,这是天父的旨意。将基督钉在十字架上做我们的救主,这是天父的旨意。甚至在世界创立以前,父神已经定意借着基督的死拯救以恩惠拣选的剩余的少数人。没有人能阻挠上帝的计划,因为没有人能改变上帝的意愿。
请注意,我们的拯救需要基督的死亡,这是天父的旨意。将基督钉在十字架上做我们的救主,这是天父的旨意。甚至在世界创立以前,父神已经定意借着基督的死拯救以恩惠拣选的剩余的少数人。没有人能阻挠上帝的计划,因为没有人能改变上帝的意愿。 因此,在约翰福音6:37,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同时在约翰福音6:44,基督又强调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遗嘱 在日常讲话中,我们有时候用“遗嘱”来表示一个人的“最后意愿或遗愿”。这种用法也考虑到这节经文中的短语“照我们父神的旨意”。“约”或“遗嘱”这两词是由同一个希腊词翻译而来,这个词也相当于“意愿”(will有意愿和遗嘱之意),上帝在希伯来书作了解释。 在希伯来书8:10,上帝引用了耶利米书31章的话,提到他所立的约:“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这个约与恩典的救恩相关,因为就在希伯来书的同一章的12节说,“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 在希伯来书10:9-10,上帝再一次说到新约,“9 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10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上帝所用的旨意这个词是遗嘱的意思,这是取决于主耶稣基督的死而生效的约。
在希伯来书10:9-10,上帝再一次说到新约,“9 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10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上帝所用的旨意这个词是遗嘱的意思,这是取决于主耶稣基督的死而生效的约。 证实 事实上,在希伯来书9:16-17明确阐述了这一真理:“16 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遗命原文与约字同)17 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 简洁地说,上帝准备了一份遗嘱,并在这遗嘱中列出所有他所拣选的要得天上遗产的人的名字,这一遗嘱只有在基督死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上帝在什么时候写下这一遗嘱的呢?以弗所书1:4说,“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谁是被拣选的人?是那些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 加 1:5 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一旦我们认识到我们的救恩完全是上帝的工作,我们情不自禁油然产而生赞美上帝之情,我们要感激赞美上帝,将一切荣耀归于上帝。我们感激上帝不是一时半刻,而是要永远赞美上帝,因为他赐给我们永生,我们继承了永恒的遗产。 赞颂上帝以“阿们”为结束,这个词来自同一个希腊词,在英王钦定本圣经中翻译为“实在”,该词的意思是真实地或确定地或完全地,换句话说,我们的得救永远归荣耀于上帝,这是上帝真正的旨意和目的。 愿我们决不抢夺基督哪怕是极微小的荣耀。愿我们决不给自己或其他任何人得救的任何担保。一切荣耀和赞美属于上帝! 加 1:6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 加 1:7 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接着,保罗在圣灵地感动下,使加拉太信徒明白他写这封信的目的。保罗指责他们离开了恩典的福音,去跟从一种不同的福音。保罗称之为“别的福音”,因为这种福音类似于真福音。但是保罗紧接着说,那根本不是福音,不可能存在别的福音,只有一种能带来拯救的福音。
接着,保罗在圣灵地感动下,使加拉太信徒明白他写这封信的目的。保罗指责他们离开了恩典的福音,去跟从一种不同的福音。保罗称之为“别的福音”,因为这种福音类似于真福音。但是保罗紧接着说,那根本不是福音,不可能存在别的福音,只有一种能带来拯救的福音。 本文到目前为止,上帝还没有说明这别的福音是什么。但是随着我们继续研讨这封信,我们将知道这别的福音与某些人有关,他们虽然教导说上帝的恩典是必需的,但是要得就我们还必须做一些恩外的工。他们改变了恩典的福音,变为既承认上帝的恩典,又需要个人的好承诺。 使徒保罗将这些人描述为“有些人搅扰你们”,或者说有些人煽动或迷惑你们,他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无论什么时候某人认为他对自己的得救作了贡献,不管这种贡献多么小,他都是在抢夺上帝的某些荣耀。 加 1:8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任何人他传播别的福音,即使是天上来的使者,都应当被咒诅。这是一个可怕的警告,教导别的福音要承担很可怕的责任。为了强调这个问题,上帝在雅各书3:1说,“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这句话暗示如果一个教师坚持教导假福音,他可能就没有得救,他仍然要受到审判。 为什么一种福音,若不是恩典的福音就要受到如此咒诅?加拉太书5:2-4解释说,“2 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3 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关键原则 在加拉太教会,他们所强调的工与割礼相关。但是这个原则适用于人所作的任何一种形式的工。这一原则是:如果一个人认为他必须做一些事、人何时才能得救,那么事实上他认为他必须遵守全律法,基督的死完全对他没有效益。 你们看到,有两条路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我们必须选择其中的一条路。第一条路是由恩典的福音提出,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灵的死人,我们不能做任何有助于我们得救的事,我们信靠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替罪人,我们认识到正是基督的公义转赠给我们。
你们看到,有两条路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我们必须选择其中的一条路。第一条路是由恩典的福音提出,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灵的死人,我们不能做任何有助于我们得救的事,我们信靠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替罪人,我们认识到正是基督的公义转赠给我们。 在上帝的恩典上增加任何东西立刻就使人走向第二条路,这条路是通过完美地遵从上帝的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问题是圣经宣告说,即使是我们最好的工作也受到罪的沾染,在神圣的上帝眼里不过是污秽的抹布。第二条路只能引向死亡。 加 1:9 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传播任何别的福音是上帝所憎恶的,在这节经文中上帝再次说“他就应当被咒诅”,上帝要我们确定地认识这一问题。 工作的福音 很遗憾,今天有许多人传播这样的福音,他们正在教导别的福音,可能你十分欣赏地听着他们的教导。我们饮用三个事例。 有些教会教导说虽然我们因恩典而得救,基督的血只遮盖了我们过去的罪。所以,如果我们后来又犯罪,我们就会失去救恩。这种教导暗示我们必须有好行为来保持我们的救恩。实际上,这是一种恩典加工作的福音。 圣经教导说“耶和华是我们众人的罪都归在他身上”(以赛亚书53:6)。如果我们已经得救,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所有的罪都已赎清,没有任何原因能使我们失去救恩。 圣经说,“13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14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原文作质)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有些传道人说一个人要想得救,他就必须受水的洗礼。他们所教导的实际类似于加拉太教会的假教师所主张的,只不过用水的洗礼代替了割礼。
有些传道人说一个人要想得救,他就必须受水的洗礼。他们所教导的实际类似于加拉太教会的假教师所主张的,只不过用水的洗礼代替了割礼。 在使徒行传10章,圣经借用哥尼流和他一家的得救,说明了水的洗礼并不能拯救人。在这一章,上帝向我们显明哥尼流和他一家是在受洗以前得救的。这符合罗马书4:10的经文,该节经文说亚伯拉罕实在他受割礼以前得救的。 确实,上帝命令我们要受水的洗礼,所以我们顺服地受了洗礼。但是上帝是唯一能施行使我们得救的洗礼的人。 请记住,在路加福音3:16,施洗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来,我就是给他解鞋带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这是唯一能使我们得救的洗礼。 顺便说一下,有些人教导说信徒(所有这些信徒都已经受过基督用圣灵施行的洗礼)应该寻求一种接受特殊的属灵礼物的方法,这是与上帝的话相反的教导。 以弗所书4:4-6说:“4 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5 一主,一信,一洗,6 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只有一洗,不存在由圣灵施行的第二个洗。 可能最迷惑诱人、也是今天广为流传的恩典加工作的福音,是声称基督在十字架为世上每一个人赎了罪,然而要得救,你就必须完成你这方面的工作,通过接受基督来要求拯救。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有理由自夸你比别人更聪明一些,因为别人也听到福音,但是他拒绝了福音。
可能最迷惑诱人、也是今天广为流传的恩典加工作的福音,是声称基督在十字架为世上每一个人赎了罪,然而要得救,你就必须完成你这方面的工作,通过接受基督来要求拯救。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有理由自夸你比别人更聪明一些,因为别人也听到福音,但是他拒绝了福音。 那不是圣经所教导的。在以弗所书2:8-9,上帝毫不含糊地说:“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9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请记住耶稣在约翰福音6:44所说的话:“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所以,若不是上帝吸引你,赐给你信靠基督的信心,你绝不会接受上帝。 你不可能接受基督。假如你要得到救恩就必须完成你所要作的工作,那么这正是另一种恩典加工作的福音。跟从这样的福音就会迫使你遵循全部上帝的律法,基督的死将对你毫无价值。 接受基督 但是约翰福音1:12不是说,“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确实如此。但是这不是完整的叙述,请看下一节经文:“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经文明确地说,神的儿女是从圣灵生的,而不是从人意生的。 你们看到,约翰福音1:12不是说任何一种自由意志相信或接受基督,约翰福音3:27解释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所以,一个信徒接受基督,只能是在上帝赐给他基督的时候。 而且,基督为每一个人赎了罪,这种观点与上帝的公义是不相容的。要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基督为他要拯救的人而死。出于同样的原因,如果基督为每一个人而死,那么在审判日上帝就不能将任何人送进地狱,就意味着两次惩罚了非信徒。
而且,基督为每一个人赎了罪,这种观点与上帝的公义是不相容的。要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基督为他要拯救的人而死。出于同样的原因,如果基督为每一个人而死,那么在审判日上帝就不能将任何人送进地狱,就意味着两次惩罚了非信徒。 所以,要十分小心不要叫到任何这类假福音。在加拉太书1章,上帝两次说,“他就应当被咒诅。” 如果你受到别的福音的误导,相信你已得救,那么感谢上帝,今天仍然是拯救的日子。现在你应当悔改,立刻悔改,将你的拯救完全交托给仁慈的上帝。 加 1:10 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用“劝说”这个词不是最好的翻译,这个词不适用于这节经文。我们不能企图说服上帝。希腊词pitho也可翻译为“顺从”,比如象罗马书2:8,经文说,“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在加拉太书1:10中也应该这样翻译。 这里,保罗以反问的方式问,“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然后他接着说,若一个人仍旧讨人的欢喜,他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保罗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每一个圣经教师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的目的是顺服上帝还是顺从和讨人的喜欢吗?或者我们有没有传讲上帝命令我们传讲的内容,即使这些内容是我们感到痛苦? 半吊子福音 今天即使在一些主流教会中,许多传教士选择了讨人的欢喜,因为人们不喜欢听到说他们是罪人,并且注定是要到地狱去。这些传教士以爱的福音替代了恩典的福音。当然,上帝就是爱,并始终爱着我们。例如在约翰一书4:7-8,我们读到:“7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8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但是这只是圣经信息的一半,上帝的公义要求对未得救的人进行审判。希伯来书12:29强调说,“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罗马书1:18说,“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但是这只是圣经信息的一半,上帝的公义要求对未得救的人进行审判。希伯来书12:29强调说,“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罗马书1:18说,“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要做一个忠心的仆人,为基督做见证,传讲完整的福音信息,这是绝对必须的。我们必须警告人们确实存在着地狱和即将到来的永恒惩罚,然后讲述主耶稣基督为我们预备的逃离地狱的奇妙道路。只有这样人们才能知道基督从什么地方拯救了他们,也只有这样一个人才能已破碎痛悔的心来到主耶稣面前。 守望人 主耶稣反复告诉他的门徒要警醒。这是什么意思? 要得到这一回答,让我们来读以西结书3:17-19: “17 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18 我何时指着恶人说,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劝戒他,使他离开恶行,拯救他的性命,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原文作血)。19 倘若你警戒恶人,他仍不转离罪恶,也不离开恶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 有些人争辩说,这段经文只与以色列人相关,不适用于新约时期。但是听一听使徒保罗对以弗所教会的长老所说的话,“26 所以我今日向你们证明,你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原文作我于众人的血是洁净的)。27 因为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使徒行传20:26-27)千万不要搞错,我们必须宣讲上帝的全部教导。 加 1:11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证明(经文中的“告诉”)就是声明之意,保罗向加拉太信徒再次强调他所传的福音不是从人而得,这是真福音的特点,真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而是出自上帝的话,因为只有上帝的话是神圣的。我们不要相信其他任何事——不管某一教义可能十分流行,或者某个牧师多么出名。 即使我们教会或教派有一个忠实于圣经的传统,我们教会的先辈所留传下来教义仍然不是最终权威,我们必须确信这些教义得到圣经的充分支持。
即使我们教会或教派有一个忠实于圣经的传统,我们教会的先辈所留传下来教义仍然不是最终权威,我们必须确信这些教义得到圣经的充分支持。 加 1:12 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 保罗从主耶稣基督直接得到许多神圣的真理——通过异象、自己得到的启示以及通过仔细阅读当时的圣经,即我们现在的旧约全书。 今天,我们每一个人直接从上帝那儿得到真理,但是不再是通过异象、异梦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个人启示,在圣经完成之时得到这类启示的可能已经终止,我们得到真理完全通过书面的上帝的道、即圣经。 有关这一问题,上帝在提摩太后书3:16-17教导我们:“16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17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当然,这段经文中所说的义是上帝的义(罗马书1:17);这是恩典的福音。 加 1:13 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 保罗(扫罗)在得救以前狂热地迫害教会。犹太人用石头砸死司提反时,他就在场。在使徒行传8:1-3:“1扫罗也喜悦他被害。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2 有虔诚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为他捶胸大哭。3 扫罗却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
保罗(扫罗)在得救以前狂热地迫害教会。犹太人用石头砸死司提反时,他就在场。在使徒行传8:1-3:“1扫罗也喜悦他被害。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2 有虔诚的人,把司提反埋葬了,为他捶胸大哭。3 扫罗却残害教会,进各人的家,拉着男女下在监里。” 在使徒行传9:1-2进一步叙述了保罗杀害基督徒的行为:“1 扫罗仍然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去见大祭司, 2 求文书给大马色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都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 你们看到,保罗确信他明白圣经真理,所以他要冒着生命危险来迫害那些不跟随他的信仰、信奉他的道的人。这与今天传播工作的福音的许多人一样,持守这些福音的人确信他们所信仰的是符合圣经的,这是在罪中的盲目。但是正如前面所说,最微小的程度上涉及到工作的任何一种福音——包括“自由意志”的决定接受了基督——都是要导致永恒咒诅的福音。 加 1:14 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 与许多同代人相比,保罗更得益于犹太教或得到更多栽培。他对迫害教会这事感觉良好,在使徒行传22:3-4,他承认说:“:3 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事奉神,象你们众人今日一样。4 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 不幸的是,他的热心基于“他祖宗的传统”。今天我们也存在着这相同的问题。许多传道人,不是遵从上帝的道,而是热衷于他们教会前辈的传统。 安息日 例如,某些人坚信基督徒必须遵守第七日安息日,因为他们教会的创世人声称看到一个异象,在这异象中第四条诫命上有一个光环。事实是,新约明确地说安息日以及其他宗教礼仪节期,都是指向基督。所以,自十字架以后,我们不再执行这些象征性的宗教礼仪,取而代之的是在一周的第一日共同敬拜上帝。
安息日 例如,某些人坚信基督徒必须遵守第七日安息日,因为他们教会的创世人声称看到一个异象,在这异象中第四条诫命上有一个光环。事实是,新约明确地说安息日以及其他宗教礼仪节期,都是指向基督。所以,自十字架以后,我们不再执行这些象征性的宗教礼仪,取而代之的是在一周的第一日共同敬拜上帝。 任何将人的传统看作为与上帝的道同等权威的福音都是假福音。歌罗西书2:8警告说,“你们要谨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就把你们掳去。”人的智慧把我们带向毁灭。 现在,许多神学院的教师实际上相信进化论,他们怀疑童女生子和基督的身体复活。他们教导的所有教义都处于人的头脑,不管那些教师多么真诚,他们所教导的决不可能带来拯救。 保罗后来明白了尽管上帝赐给以色列民族恩典的福音,但是他们的不信是他们进入工作的福音,因此,在罗马书9:31-32,保罗写道:“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32 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 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遇见基督,他终于明白了真理,在他身上产生戏剧性的转变。如果你听到一些按照人的传统,你是否打算改变这一现状,并顺从上帝的道呢? 加 1:15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 这节经文揭示了在保罗出生以前,上帝已经拣选并要拯救保罗。
这节经文揭示了在保罗出生以前,上帝已经拣选并要拯救保罗。 以弗所书1:3-5提出了这一真理:“3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4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5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耶利米是上帝拣选计划的另一个例子,他在母腹中已经得救。在耶利米书1:4-5,他写道:“4 耶利米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5 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 两次出生 在这节经文中,通过保罗上帝提出一个信徒也有类似的两次出生。经文说到第一次出生,也就是肉体的出生,即保罗从母腹中分离出来的时刻。但是使徒保罗也提到他属灵的重生,他说到他蒙上帝恩典的呼召,那是第二次出生。请记住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说的话,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要得救,我们必须得到一个新的属灵的生命。 注意到我们出生的时候,我们不能为自己的第一次出生做些什么。我们不能要求出生,不能接受自己的父母,这完全是上帝的行为,上帝通过父母使婴儿出生。上帝决定了我们的性别、肤色、天赋和我们的一切。 我们第二次出生也是如此,我们不能为第二次出生做些什么,这是因为圣经说我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以弗所书2:1)。上帝以他的恩典呼召我们,而不是我们所作的任何工作。 加 1:16 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在这节经文中我们发现的第一个真理是在保罗蒙召时,上帝向保罗启示他的儿子。上帝也向他所拯救的每一个人启示他自己,没有人能凭着自己的智慧明白或理解上帝。在马太福音16:16,彼得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在17节对彼得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天父向保罗启示了这一真理。
在这节经文中我们发现的第一个真理是在保罗蒙召时,上帝向保罗启示他的儿子。上帝也向他所拯救的每一个人启示他自己,没有人能凭着自己的智慧明白或理解上帝。在马太福音16:16,彼得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在17节对彼得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天父向保罗启示了这一真理。 向外邦人传道 其次,保罗受特别派遣向外邦人传播福音。在使徒行传9:15-16,我们读到,“15 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16 我也要指示他,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确实,保罗负有十分明显特殊的使命。 事实上,这一使命也是赋予每一个信徒的使命。彼得前书2:9-10,我们读到:“9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10 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 实际上,外邦人这个词是国家的意思。所有的信徒都要向世界各国传福音,我们应该具有象保罗在罗马书1:16-17所说的那种态度:“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17 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最终,保罗没有从人那里学到神学理论,我们已经强调了多次,正如保罗在这封书信中强调了多次那样,学习真福音的唯一来源是上帝的道。 加 1:17 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亚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色。 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在保罗接受了这一特殊使命后,他没有向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们咨询,他直接去阿拉伯处理事情。 作为一个热心的法利赛人,保罗熟悉旧约全书,当他在阿拉伯的时候,他必须研读圣经,查考他的教师讲授给他的教义。他这样做了,因此他毫无疑问发现犹太教师改变或偏离上帝的道的许多地方。他开始认识到他过去曾经将这些错误教义当作真理。
作为一个热心的法利赛人,保罗熟悉旧约全书,当他在阿拉伯的时候,他必须研读圣经,查考他的教师讲授给他的教义。他这样做了,因此他毫无疑问发现犹太教师改变或偏离上帝的道的许多地方。他开始认识到他过去曾经将这些错误教义当作真理。 这就是为什么在这封书信中,保罗反复引用旧约全书,即保罗那个时代的圣经,用经文说明圣经怎么指明耶稣基督是预示的弥赛亚,以及犹太教是怎样完全曲解了经文。 我们也应该努力明白我们在教会中所听到的所有教义是否真是上帝的道,因为许多圣经教师、甚至是著名的神学院已经远离了真理,我们必须记住圣经是基督教每一教义的最终权威。 保罗住在阿拉伯,后来回到大马色传播福音。当然,大马色是保罗在那儿得救的城市。 在使徒行传第9章没有说到保罗往返阿拉伯的旅程,但是记载了他的转变。使徒行传9:18告诉我们,保罗得救以后,就恢复了视力,并受了洗礼。在第19节说:“吃过饭就健壮了。扫罗和大马色的门徒同住了些日子。”根据加拉太书1:17,去阿拉伯显然是在保罗吃过饭以后,但是在他在大马色住些日子以前。 加 1:18 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 加 1:19 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 保罗在第1章经文中反复重申了他没有受属血气的人的教导,而是得到基督的启示。这不是自夸,保罗在建立自己的可信任,他对加拉太教会所作的教导必须带着主耶稣亲自挑选的使徒的权威。 同第17节一样,这两节经文叙述的经历并没有按照年代顺序,与使徒行传中记载的一切相符合。因此我们推断上帝在加拉太书中记载了保罗一生中的某些事件,在使徒行传中记载了另一些事件,如此等等。 但是将所有这些信息汇集起来,我们知道在三年后的某个时候,保罗去了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他个人会见了使徒彼得,也看见了主的兄弟雅各。 彼得和雅各是使徒保罗已经真正得救的见证人,在这只有15天的短期访问中,保罗没有看到其他使徒。 加 1:20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神面前说的。
加 1:20 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神面前说的。 在这节经文中,保罗实际上是在上帝面前发了一个誓,她要强调他所告诉加拉太信徒的是绝对真理,强调他所要讲的告诫的严肃性。加拉太信徒已经跌倒,开始追随一种恩典加工作的假福音。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 加 1:21 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 加 1:22 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 在保罗得救以前,他曾经是一个声名狼藉的迫害教会的人,他毫不犹豫地声称要杀害基督徒。然而在他得救以后的许多年中,实际上他在教会中无人知道,这一对照反映了保罗性格的极大变化。 转变后的保罗并不引人注目,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他知道自己的局限性。他认识到在他能有效忠实地侍奉主以前,必须首先尽量地充实自己。所以,在他开始在大马色传道以前,他住在阿拉伯思索上帝的道。仅在他充分准备好以后,他才去叙利亚和基利家,这就是为什么在那地区的基督徒几乎不知道任何有关保罗的事。 这就教导我们,在我们开始向别人叫到上帝的道时,我们自己最好先做好准备。当然,圣经教导我们一旦上帝将他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所有信他的人将要说预言(使徒行传2:17)。说预言就是春播上帝的道,事实上,我们都奉命向别人做见证。但这并不表示每一个信徒立刻具备做一个圣经教师、传道人或会众领导人的资格。 而且如果我们侍奉主,我们也不应该到处吹牛,自夸我们是优秀的传道人,自夸我们已经带领多少灵魂到施恩宝座前。我们不要寻求荣誉和赞扬,事实上,我们平静地传着福音,会众中的其他人并不知道。我们谦卑地耐心地传播福音,仅仅因为我们要忠实地执行上帝指派给我们的任务。 加 1:23 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 加 1:24 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神。 保罗曾经疯狂地迫害在叙利亚和基利加的教会和信徒,也听到这样的流传。但是上帝在保罗身上行了奇迹,使他成为一个传播基督福音的使徒,特别是他向外邦人传播福音。在听到这个过去上帝的敌人,现在在传播福音,在叙利亚和基利亚的教会感到欣喜,归荣耀于神。
保罗曾经疯狂地迫害在叙利亚和基利加的教会和信徒,也听到这样的流传。但是上帝在保罗身上行了奇迹,使他成为一个传播基督福音的使徒,特别是他向外邦人传播福音。在听到这个过去上帝的敌人,现在在传播福音,在叙利亚和基利亚的教会感到欣喜,归荣耀于神。 同样,在我们知道有人过去抗拒上帝、现在转变为真正的基督的大使,我们也感到欣喜。但是我们知道出现所有这一切变化仅仅因为上帝的恩典,我们将一切荣耀归于神。没有人能承担任何一点这样的荣耀,向未得救的人传福音、为未得救的人祷告、向未得救的人做见证等都不能得这样的荣耀。诚然,上帝通过我们的事工来做工,但是只有上帝才能打开一个人属灵的眼睛。 哥林多前书3:6-7:“6 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7 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 第2章 不可倒退 第2章概述: 为强调保罗是基督的特殊使徒,在这一章保罗说明了他过去在恩典的福音这个问题上两次公开反对教会的重要领导,并获得成功。 第一次是在耶路撒冷,那时有“假弟兄”偷着进入教会,想要把教会拉回到律法之下。但是保罗立场坚定,不让他的外邦弟兄提多受割礼。他赢得了三个教会最高领导人的支持。 第二次发生在安提阿,保罗在那里传道。彼得也正在安提阿,他常常作为原先十二个使徒代言人。彼得明白上帝将福音扩展到所有的百姓,知道与外邦信徒一起吃饭是适宜的。但是为了迎合某些有影响的犹太人的需要,后来彼得开始守律法。保罗行使了他的权威,公开指责彼得装假。 回顾了他对彼得的讲话,接着保罗强调了没有人能依靠守律法而得救。摆脱律法的唯一道路是向律法而死,只有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才能实现。在基督赐给我们他的信心,使我们信了基督之时,我们才真正向律法而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得救完全出于恩典。 加 2: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加 2: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同加拉太书1:18中所说的三年一样,这里的十四年在使徒行传中也没有特别记载。然而,这两个时期可能是在使徒行传9:25与9:26所说时间之间,使徒行传9:25说保罗被人用筐从城墙上缒下去;9:26说保罗到了耶路撒冷。 保罗这一次特意去耶路撒冷没有记载于使徒行传有关叙述之中。在这节经文中“又”这个词表明保罗以前去过耶路撒冷。据推测,第一次去耶路撒冷是第一章所说的在耶路撒冷住了15天。在这一次旅程中,保罗与巴拿巴、提多同去。 巴拿巴 在使徒行传4章,我们第一次读到巴拿巴,该章说到早期基督徒变卖自己家财,将所卖的钱财交给使徒,照个人所需分给个人。在使徒行传4:36-37,我们读到:“36 有一个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约瑟,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来,就是劝慰子)。37 他有田地,也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劝慰”这个词也可翻译为“鼓励”的意思。所以,巴拿巴也可称为“鼓励之子”。在下文使徒行传11:22-23,记载了巴拿巴行为如何名符其实: “22 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教会人的耳中,他们就打发巴拿巴出去,走到安提阿为止。23 他到了那里,看见神所赐的恩,就欢喜,劝勉众人,立定心志,恒久靠主。” 巴拿巴劝勉或者鼓励新信徒立定心志恒久靠主。这是我们所有人应该仿效的极好榜样。我们应劝勉和鼓励新基督徒要持守上帝的道,在主内成长。 提多 在圣经中我们不常读到提多,虽然在新约全书中保罗有一封信是写给提多的。
提多 在圣经中我们不常读到提多,虽然在新约全书中保罗有一封信是写给提多的。 在哥林多后书7章我们也读到保罗在马其顿受到犹太人的严重迫害,常常受到殴打和石头砸,为自己的安全而担心。但是在哥林多后书7:6-7,他写道:“6 但那安慰丧气之人的神,借着提多来安慰了我们。7 不但借着他来,也借着他从你们所得的安慰,安慰了我们……” 因此,正如巴拿巴所说信徒要彼此鼓励那样,提多的事例说明了我们要相互安慰。 加 2: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使徒保罗按照上帝的启示来到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他会见了那些教会中“有名望的”人,与他们讨论他从基督领受的教义和此后他所传讲的教义。 保罗强调了他与教会领导人的谈话是私人谈话,理由是:“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换句话说,保罗是说如果在公开会议上讨论福音,福音可能会被曲解。 因此可以看到,在耶路撒冷的会众中毫无疑问有许多新信徒,他们尚未正确理解上帝的道,特别是有关当时刚发生的弥赛亚的死和复活。也有许多“假弟兄”,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2:4这样称呼他们,虽然称他们为基督徒,但他们仍然是不信的人。在公开会议上,这些曲解上帝的道的人数可能大大超过保罗这些人,如果是这样,那么保罗就会徒然奔跑。 这就教导我们,圣经真理决不能屈从公众压力而修改,也不能迎合大多数人的需要。在提出有关一个重要教义的意义或应用时,他们应该仔细研究上帝的道所包含的内容,然后在属灵上成熟、对圣经熟悉的基督徒内讨论。 像在保罗时代一样,遗憾的是当今并非所有教会成员都是真信徒,按照以弗所书2:2,那些非信徒“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换句话说,他们是在撒旦的统治下,当然,撒旦是教会的敌人。所以这些未得救的教会成员自觉或不自觉地与教会敌对。 而且,许多基督徒并没有花时间研读圣经,不熟悉上帝的命令,因此,他们共同的观点常常与圣经的教导相反。
而且,许多基督徒并没有花时间研读圣经,不熟悉上帝的命令,因此,他们共同的观点常常与圣经的教导相反。 女圣经教师 事实上,在妇女教导会众问题上追随社会思潮,这就是仍然忠实于上帝的道的教会越来越少的原因。在提摩太前书2:12-15,圣经十分清楚地阐述了,“12 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13 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14 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15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 提及亚当和夏娃以及分娩,表明这个命令的起源可追溯至伊甸园。在夏娃被蛇欺骗以后,上帝对夏娃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世记3:16)所以,与通常的理由相反,这条命令与时代的社会习俗毫不相关。 不管这一命令的教训,越来越多的教会领导允许妇女教导成年男子,甚至成为牧师。什么原因呢?他们宁可迎合会众部分人的愿望,而不继续忠实于上帝的命令。要解释这节经文的含义,“那些教会的领导徒然奔跑,他们的事奉对上帝毫无价值。” 加 2: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在早期教会,特别是犹太信徒,都必定产生一重要的心里变态。在将近2000年中,摩西律法要求每一个以色列男子都要受割礼。事实上,某些礼仪活动,特别是以动物做献祭可以一直追溯到该隐和亚伯,他们是亚当和夏娃最初所生的儿子。 但是所有这些礼仪活动都是指向将要到来的弥赛亚的象征。在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永远地成就了所有礼仪活动的要求。因此,在歌罗西书2:16-17上帝说:“16 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17 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这就是为什么新约信徒不再守逾越节、其他各节期、第七日安息日以及有关洁净和不洁净食物的律法的原因。他们也不再受割礼。事实上,如果继续守这些礼仪律法就是否定了基督已经到来,并且以他所拯救的人的名义钉死在十字架上。
这就是为什么新约信徒不再守逾越节、其他各节期、第七日安息日以及有关洁净和不洁净食物的律法的原因。他们也不再受割礼。事实上,如果继续守这些礼仪律法就是否定了基督已经到来,并且以他所拯救的人的名义钉死在十字架上。 由于受到主耶稣得亲自教诲,保罗完全明白了这一突然变化的原因。所以,在这里他写道虽然提多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加 2: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保罗提出提多没有受割礼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些“假弟兄”渗透进了教会,他们窥探信徒在基督里的自由,要将教会拖回到捆绑之下。 要理解“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的含义,让我们察看约翰福音8章。在约翰福音8:31-32,我们读到:“31 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接着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他们认为自己是上帝拣选的民族。 因此耶稣在约翰福音8:34-36回答说,“34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35 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36 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这里,基督教导说,一个人是或者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他都在罪的捆绑之下,除非他已经得救。在我们成为信徒以前,我们都受罪的奴役。罪的捆绑使我们处于上帝的忿怒之下。但是上帝的儿子,为我们的罪而死,然后又复活了,他使我们从捆绑中得到自由。这就是我们现在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 在这节经文中保罗告诉加拉太信徒别人并没有觉察到,假弟兄已经进入教会,他们一直在察看信徒在基督里的自由,企图找出其中的问题,他们坚持认为要得救,仍然必须受割礼,企图将信徒再带回到罪的捆绑中。 耶路撒冷公会 早期教会中的这些假弟兄所存在的这一问题长期广为流传,假弟兄也称为犹太教信徒,后来有些假弟兄去安提阿,再次强调割礼是得救的必要条件。这件事使保罗和巴拿巴再次到耶路撒冷,参加称为耶路撒冷公会的聚会。
耶路撒冷公会 早期教会中的这些假弟兄所存在的这一问题长期广为流传,假弟兄也称为犹太教信徒,后来有些假弟兄去安提阿,再次强调割礼是得救的必要条件。这件事使保罗和巴拿巴再次到耶路撒冷,参加称为耶路撒冷公会的聚会。 在使徒行传15:2,我们读到:“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分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这一次不是与少数教会领袖私下讨论,而是与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公开讨论这一问题。 在保罗和巴拿巴极为成功地完成了第一次旅行布道后,召集了耶路撒冷公会。根据使徒行传15:4,他俩在回到耶路撒冷时,受到教会、使徒和长老的欢迎。 接着在公会中讨论外邦人是否要守摩西律法的问题。在听取了上帝通过保罗和巴拿巴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奇工作后,公会做出决定任何人要得救都没有必要再守摩西律法。 在写给安提阿和邻近城市的外邦人信徒的信中,他们宣告说:“28 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29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你们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愿你们平安。”(使徒行传15:28-29) 现今应用 耶路撒冷公会的指示适用于我们今天的信徒吗? 实际上,禁戒祭偶像之物的命令后来废除了。在哥林多前书8:4,保罗写道:“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
实际上,禁戒祭偶像之物的命令后来废除了。在哥林多前书8:4,保罗写道:“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 接着后面在哥林多前书10:28-31,保罗作了详细阐述:“28 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29 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30 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换句话说,由于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所以吃祭偶像的食物并不算错误,为什么我们要因为吃感恩献祭的食物而受到谴责呢?但是如果我们与忌讳吃祭物的人一起吃饭,那么我们就不吃祭物。使他的良心感到不安就不能归荣耀于上帝。 禁止吃“血,并勒死的牲畜”这一命令至今仍然有效。正是基督的血遮盖了我们的罪,赐给我们永生,所以我们吃血就是吃主耶稣基督的血。不吃勒死的动物是因为它们的血没有放出。所以,禁止吃血的命令仍然使用。 奸淫 当然,禁止奸淫在任何时候都是适用的命令。上帝特别警告奸淫这个罪有双重原因,首先圣经说,“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书6:18)我们的身子是神的殿,必须保持圣洁。 其次,上帝用肉体的奸淫比喻灵性的奸淫,因为上帝用夫妻关系比作基督与教会的关系(以弗所书5:32)。上帝在第三条诫命中警告说,“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跪拜偶像是属灵的奸淫。无论什么时候我们敬拜任何人或事,而不是永生的神,把么我们就是在行属灵的奸淫。在歌罗西书3:5上帝说,“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因此,上帝在教导我们不可奸淫之时,上帝是在教导我们不可任何形式的贪婪。
跪拜偶像是属灵的奸淫。无论什么时候我们敬拜任何人或事,而不是永生的神,把么我们就是在行属灵的奸淫。在歌罗西书3:5上帝说,“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因此,上帝在教导我们不可奸淫之时,上帝是在教导我们不可任何形式的贪婪。 加 2: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就是一刻的功夫,使徒保罗也没有屈从对他所加的压力,对认为拯救除了恩典外还需做点什么事的任何思想,他没有屈服。保罗也要加拉太教会同样拒绝这类异端,使真福音,也就是恩典的福音仍然在加拉太教会之中。 当然在今天的教会里,割礼几乎不是个问题。但是现在确实正传播着各种形式的假福音,这些福音听起来象真的一样,但实际是假福音。在本文开始,我们曾引起你们对在基督教界流传的恩典加工作的福音,我们也从未去从这类教导,所以福音的真理仍在我们中间。 另一种广为流传的假福音,已经摆在以两个传道人为象征的教会面前,他们说基督教的耶稣基督不过是一个罪人,而不是上帝。当然这是异端,如果基督不是永生的神,我们也就没有了替罪人,没有了救主。没有一个人、不管他多么公义,能够承受在十字架上上帝的忿怒,否则这个忿怒在审判日将要倾注在所有信徒身上。只有上帝自己才能承受。 你们怎样对待假福音呢?圣经说,“10 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11 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翰二书10-11)我们不要让他们进屋。 有时候,我们中有些人熟悉圣经,他们想与那些人争辩,希望能使他们转变过来。但是圣经说,“不可这么做。”我们必须记住,神的智慧胜过我们,比我们更清楚所发生的事情。 加 2: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保罗在这里说到在耶路撒冷教会中的一些重要人物,但是不管他们是不是重要人物,对于保罗都没有区别,因为上帝并不看一个人是否重要。此外,那些表面上看有名望的人,并没有对保罗所传的真理作出任何贡献。
保罗在这里说到在耶路撒冷教会中的一些重要人物,但是不管他们是不是重要人物,对于保罗都没有区别,因为上帝并不看一个人是否重要。此外,那些表面上看有名望的人,并没有对保罗所传的真理作出任何贡献。 保罗在这里指出,事实上也是在这封书信的每一章中指出他所教导的真理是由上帝的直接启示所得,确信在所讨论的各个问题上他是正确的。他不允许任何人,不管他们是、或者看起来像是有名望的人,来改变他所传讲的真理。 这是一个我们要学习的十分重要的原则。当然,我们中没有一个人从上帝的直接启示领受教导,但是我们现在有完整的书面的上帝的道,那就是圣经。如果我们勤奋地、仔细地研读圣经,不断地寻求圣灵的帮助,我们必能得到真理。 现在,有些持有重要头衔的传道人,或者在牧师中处于高位的神学家可能传讲某些似乎很吸引人的教义,或者某些著名神学院可能教导一些很流行的理论。除非这些教义和理论与圣经所教导的每一教义协调一致,我们才能认可这些理论是真理。我们最终的权威必须是圣经,只有上帝的道才是我们一生中所有问题的神圣指导。 加 2: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加 2:8 (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早期教会将他们所牧养的人大体上分为两类,(1)犹太人,即亚伯拉罕血缘后裔,教会要求他们受割礼;(2)希腊人,这是对所有非犹太人所用的统称,教会不要求他们受割礼。
早期教会将他们所牧养的人大体上分为两类,(1)犹太人,即亚伯拉罕血缘后裔,教会要求他们受割礼;(2)希腊人,这是对所有非犹太人所用的统称,教会不要求他们受割礼。 所以,这节经文是说,不是使徒保罗受教会中有名望的人胁迫,而是保罗受上帝的委托向外邦人传播福音,正如彼得受上帝委托向犹太人传播福音一样,这一事实给有名望的人留下深刻印象。 看到上帝通过彼得行大能的奇事,也通过保罗行大能的奇事,他们知道这两个使徒事奉的是同一个神,传播的是同一个福音。 有趣的事,罗马天主教以彼得为天主教的首领,取得极大的发展。事实上,在这节经文中圣经说彼得首要关心的是犹太人(当然天主教主要是外邦人教会)。保罗是在罗马传教的使徒。 加 2: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主耶稣基督活在世上时,与三个使徒特别接近,这三个使徒是彼得,雅各和约翰。这节经文中的三个人是否就是同样的三个使徒? 矶法事实上就是彼得。在彼得的兄弟安德烈领他见耶稣时,耶稣对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 (约翰福音1:42)矶法是希伯来语,翻出来就是彼得。这里保罗用希伯来语称呼彼得,毫无疑问是强调彼得是犹太人的传道人。 这里的约翰极有可能是使徒约翰,他在早期教会中活动积极。 但是这里的雅各不是使徒雅各。在写这封信以前使徒雅各已经被希律王所杀(使徒行传12:2)。这里的雅各是主的兄弟,在这封书信前面保罗提到了雅各。加拉太书1:19,保罗说在他住在耶路撒冷十五天期间,他看“主的兄弟雅各”。 雅各由约瑟和马利亚而生,实际是耶稣的半个兄弟。当耶稣在世上传道时,雅各并不相信耶稣(约翰福音7:5)。然而在耶稣复活后,他转变了,并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 这节经文中“称为”这个词与本章第2节中“有名望的”是同一个希腊词翻译而来,换句话说,这三个领导人有名望,成为教会的柱石,在那至关紧要的过渡时期,他们三人支撑住了教会。
这节经文中“称为”这个词与本章第2节中“有名望的”是同一个希腊词翻译而来,换句话说,这三个领导人有名望,成为教会的柱石,在那至关紧要的过渡时期,他们三人支撑住了教会。 右手 这三个人认识到赐给保罗的恩典,认识到赐给保罗传播福音的特殊礼物,所以,他们向保罗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在旧约中,摆手或击掌是代表愿意为别人偿还债务的一种手势。 例如在箴言22:26,我们读到,“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作保。”这句话的属灵教导是我们不要承诺为其他罪人偿还属灵的债务;只有基督才能这么做,而求已经做了。顺便说起,“箴言”是由可以翻作“比喻”的同一个希伯来翻译而来。 约伯向上帝请求时,也重复了这句话,“愿主拿凭据给我,自己为我作保。在你以外谁肯与我击掌呢?”(约伯记17:3)所以,击掌表示了一种亲密的关系。 特别是右手,表达了信徒之间的亲密关系。在以弗所书2:4-6,我们读到,“4 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5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6 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基督坐在上帝的右边,所以我们也坐在右边。 在耶稣所讲将绵羊和山羊分开的比喻中,右边也代表信徒(马太福音25:33-34)。在传道书10:2上帝说,“智慧人的心居右。愚昧人的心居左。”
在耶稣所讲将绵羊和山羊分开的比喻中,右边也代表信徒(马太福音25:33-34)。在传道书10:2上帝说,“智慧人的心居右。愚昧人的心居左。” 因此,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们向保罗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是表达他们完全赞同这两个弟兄的意思。 Fellowship相交之礼 “相交之礼”是由希腊词koinonia翻译而来,在今天的教会圈子里,这是一个常用词。但是在许多人的思想里,这个词仅仅表示做礼拜的人的社交聚会,或者彼此之间友爱的某种外在表示。所有这些都是褒义,但是没有表达出koinonia的全部含义。让我们查考圣经中怎样使用这个词的一些例子: 腓立比书1:5:“因为从头一天直到如今,你们是同心合意地兴旺福音。”这里fellowship与福音相关,表示对福音的真实含义有共同的理解。 腓立比书2:1:“所以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爱心有什么安慰,圣灵有什么交通,……”这句经文指出在我们信徒间彼此交通时,我们也与上帝圣灵交通,那是因为圣灵住在我们中间。 腓立比书3:10:“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这节经文说到与基督一同受苦。 耶稣警告说,在世上我们有灾难。但是在马太福音5:11-12,耶稣又说:“11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12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如果我们因耶稣的名而受到苦难,我们就是与基督一同受苦。
耶稣警告说,在世上我们有灾难。但是在马太福音5:11-12,耶稣又说:“11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12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如果我们因耶稣的名而受到苦难,我们就是与基督一同受苦。 哥林多前书1:9:“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这节经文指出如果我们信徒彼此在一起,我们也同上帝圣灵在一起,这是因为圣灵住在我们中间。 约翰一书1:3:“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这里,我们与天父相交或在一起。 因此,koinonia是信徒中彼此相处的本质,并可找到这种相处是来源于通过基督受苦而得到的共同的拯救,以及与三位一体神的共同相交。 在哥林多前书10:16中,koinonia翻译为“同领”:“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当然这节经文说的是主的晚餐。 因此,信徒的相交是深刻、丰盛和永恒的结合,远远不只是社交聚会和某些表面显现的爱。这是因为我们分享了基督破碎的身体和流血而形成的相交,没有基督破碎的身体和流血我们将始终是受咒诅的罪人。 加 2: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前面我们知道,保罗所说的会见只是与少数教会领袖之间的私人会见,耶路撒冷公会是在这次会见以后。在这次会见结束时,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仅对保罗和巴拿巴说要记念穷人。 这是对基督徒的告诫、要他们深切关心消除世上的贫困一事吗?乍一看,确实是这么回事。但是仔细研读圣经其他经文后表明这节经文不是说实际的穷人。 上帝以他无限的智慧,甚至使未得救的人的心里也具备良心,所以在这世上仍然存在某种恻隐之心。在未得救的人亲眼看到穷人受苦时,常常组织资源提供帮助。这是上帝对人类的普遍怜悯。 当然,信徒应该同情因贫穷而受苦的人。但是作为一个好信徒,我们要担当起基督委托我们为上帝永恒国度所作的主要工作。例如,在旧约全书,上帝命令他的百姓要关心孤儿和寡妇,事实上在会众的环境中,上帝始终教导以色列人不要给以色列以外的人任何好处。
当然,信徒应该同情因贫穷而受苦的人。但是作为一个好信徒,我们要担当起基督委托我们为上帝永恒国度所作的主要工作。例如,在旧约全书,上帝命令他的百姓要关心孤儿和寡妇,事实上在会众的环境中,上帝始终教导以色列人不要给以色列以外的人任何好处。 历史案例记录 在新约全书这一原则的确切应用记载在使徒行传11:27-30: “27 当那些日子,有几位先知从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28 内中有一位,名叫亚迦布站起来,借着圣灵,指明天下将有大饥荒。这事到革老丢年间果然有了。29 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30 他们就这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经文说将捐款送给在犹太的弟兄。 在耶稣活在世上时,犹太地有许多乞丐。当使徒被派出传道时,他们必定看到许多乞丐受饥饿的煎熬,但是在圣经中我们找不到这样的记载,表明耶稣或使徒供给他们食物或其他所需之物。 当然,耶稣曾经供给5000人和4000人吃饱,但是这些人不是穷人。使徒们想送他们回家,可以有食物吃。耶稣也没有要求使徒们供给那么多人吃,相反,耶稣恰恰显示出拯救本质的一幅图画。正如他供给饥饿的人吃饱那样,福音也供给属灵饥饿的人吃饱。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给人吃饱也展现出主耶稣的创造能力。 更重要的工作 事实是上帝要我们做的工作是帮助另一类穷人,世人对这种穷人毫无所知,他们是世人看不见的属灵的穷人。如果我们用上帝赐给我们的属灵的眼睛看未得救的人,我们看到数十亿罪人正走向地狱,这比饥饿更可怕无限倍。
更重要的工作 事实是上帝要我们做的工作是帮助另一类穷人,世人对这种穷人毫无所知,他们是世人看不见的属灵的穷人。如果我们用上帝赐给我们的属灵的眼睛看未得救的人,我们看到数十亿罪人正走向地狱,这比饥饿更可怕无限倍。 路加福音16:19-26所说的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生动地显明这一真理。从世人的眼光看,拉撒路是需要怜悯的人,他是一个贫穷的乞丐,坐在大门外,忍受饥饿的折磨,狗舔着他的疮口。相反,财主有声望、食物和朋友,他拥有一切。 但是上帝要我们看到永恒世界,在那里,拉撒路拥有了一切,他在亚伯拉罕的怀抱里,这是他在基督的天堂里的描绘。与此同时,财主处于罪的咒诅之下。在他死的时刻,他就在去地狱的路上。所以他是我们要引起注意的人,他是属灵的失丧者。 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这节经文中所说,记念穷人本是他热心要做的事。当然,后来证明保罗是一个超级布道家,而不是一个慈善家。 加 2: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 加 2: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 彼得通过异象亲自听到上帝有关十字架废除了礼仪律法的教导。这一事件记载在使徒行传10章。 简要地说,一天彼得在约帕城的屋顶上祷告时他感到饥饿,并魂游象外。在异象中他看到有一物从天降下,其中有各样的动物。上帝告诉他宰了吃。彼得回答说不可吃任何不洁净的。上帝说神所洁净的不可当作俗物。这样一连三次,那物随即收回到天上去了。 就在那以后,圣灵吩咐他去该撒利亚,向外邦人哥尼流一家传福音。在哥尼流家,彼得承认说,“34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35 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使徒行传10:34-35) 从这一经历中彼得学到了上帝并不偏待人的真理,他认识到与外邦信徒一起吃饭是完全适宜的。所以,当保罗去安提阿时,就这么做的。但是后来,当雅各所领导的耶路撒冷教会的某些人到安提阿时,彼得开始与外邦人分开。原因是:耶路撒冷来的某些人是受过割礼的,那就是说,他们是坚持认为外邦信徒必须受割礼的人。
从这一经历中彼得学到了上帝并不偏待人的真理,他认识到与外邦信徒一起吃饭是完全适宜的。所以,当保罗去安提阿时,就这么做的。但是后来,当雅各所领导的耶路撒冷教会的某些人到安提阿时,彼得开始与外邦人分开。原因是:耶路撒冷来的某些人是受过割礼的,那就是说,他们是坚持认为外邦信徒必须受割礼的人。 由于害怕这些人,彼得决定他最好不再与外邦人一起吃饭。这么做以后,他不经意地倒退于律法之下,实际上否定了拯救仅仅出自于恩典。所以,使徒保罗公开对彼得说他的行为与上帝的道背道而驰。 通常公开与另一个信徒争辩,这并不明智。如果某人误入歧途,我们必须对他进行告诫,我们应私下和善地对他说。但是彼得是教会领导,如果一个教会领导树立了一个负面榜样,就必须予以公开纠正。 请注意,这种说明并不表示彼得反过来指责保罗,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俩有什么争执。根据圣经的叙述判断,在保罗指出彼得的错误后,彼得立刻承认保罗是正确的。一个虔诚信徒的特点是忠实于真理。 同样,如果有人对传道人或圣经教师说,他所教导的教义不符合圣经,如果他发现他确实错了,他不应该让自己的骄傲阻碍纠正错误,而且他应该使他曾经教导的那些人知道自己的改正,不是他们手自己以前错误的误导。 加 2: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 这节经文中“装假”这个词可以翻译为虚伪,换句话说,与保罗一同来的其他犹太人也装起假来,他们知道我们不应再认为外邦信徒是不洁净的,但是在行为上,他们效仿彼得的榜样,与外邦信徒分割开来,甚至连圣经中提到他许多的善行的巴拿巴也忘乎所以,立刻也同样装起假来。 考虑到犹太人几千年来一直遵循律法,我们可以理解要他们逆转传统,那是多么困难的事。但是上帝将这封给加拉太教会的信访在圣经中,不仅仅是告诉我们一些历史事实,上帝希望我们明白拯救是本乎恩的真实含义,认识到即使像彼得和巴拿巴这样伟大的教会领袖也难免犯错误。 有时候基督徒暗暗地相信他们的教会先辈,有些人相信马丁·路德,另一些人相信约翰·加尔文,还有一些人相信斯卡夫,或威斯里,或穆迪。这些人拥有大量的追随者,因为在他们那个时代他们是信仰的先锋。事实上他们所说所写的在大多数时代都是符合圣经的,但是我们必须记住他们也是人,不是不犯错误的。完整的圣经必须是我们认识真理的最终权威。
有时候基督徒暗暗地相信他们的教会先辈,有些人相信马丁·路德,另一些人相信约翰·加尔文,还有一些人相信斯卡夫,或威斯里,或穆迪。这些人拥有大量的追随者,因为在他们那个时代他们是信仰的先锋。事实上他们所说所写的在大多数时代都是符合圣经的,但是我们必须记住他们也是人,不是不犯错误的。完整的圣经必须是我们认识真理的最终权威。 加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因为彼得装假将其他信徒引导到错误的道路上去,使他们不按照圣经的要求行事为人,所以,使徒保罗就在众人面前纠正彼得的错误。 实际上保罗是在说,“如果你是一个得救了的犹太人,向外邦人那样生活——那就是说,如果你现在生活在恩典之下,知道你与外邦人一样,不需要遵守犹太律法——为什么你要强迫外邦人象必须遵循律法的正统的犹太那样行事呢?”当然这是一句反问句。 加 2: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在圣灵的感动下,这里保罗以属灵的意义使用“犹太人”和“外邦人”这两个词。因此,“生来的犹太人”是信靠主耶稣基督的人,“外邦的罪人”是仍未得救罪人。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的原因。 你们注意,在我们得救以前,我们是本为可怒之子。在以弗所书2:3,我们读到:“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你们注意,在我们得救以前,我们是本为可怒之子。在以弗所书2:3,我们读到:“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但是在我们得救的时候,发生了变化。在彼得后书1:4说:“因此他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我们分享了基督神的性情,我们成为上帝的孩子。 但是为什么要称信徒为犹太人呢?因为上帝在罗马书2:28-29说:“28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29 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这里上帝下了定义,在上帝拯救计划所涉及的范围内,犹太人是在心里受了割礼的人,而不是肉身受割礼的人。在腓立比书3:3进一步强调了这一观点,上帝向包括有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教会说,“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 这是在过去很长时期中上帝隐藏的一个“奥秘”,但是在新约全书中终于启示了这个奥秘。所以,要真正理解旧约全书,我们就必须将这些新信息和定义作全盘考虑。 加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有些人认为只有我们表现出对上帝的信心后、上帝才能拯救我们。这节经文以完全正面的叙述,阐述了上帝为我们预备的奇妙拯救计划,这样的叙述可能使他们感到吃惊。 首先,我们要定义“称义”的含义,称义表示我们已经成为义人。我们不再会作为罪人站在上帝审判台前。正如这节经文第一句话所说,我们成为义人,不是因遵从律法,或者作了任何其他形式的工。 但是注意第二句话,“乃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称义是通过、或因为主耶稣的信。在下一句中又重申了这一真理:“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在第20节保罗写道,“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因此,在这段经文中上帝三次阐述了我们得救是通过——或者说因为——主耶稣基督的信。
但是注意第二句话,“乃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称义是通过、或因为主耶稣的信。在下一句中又重申了这一真理:“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在第20节保罗写道,“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因此,在这段经文中上帝三次阐述了我们得救是通过——或者说因为——主耶稣基督的信。 很遗憾,在大多数新版圣经翻译中,“的”(of)这个词翻译为“了”(in)。考查希腊语,基督这个词明显使用的是所有格,表示拥有的意思。确切地翻译,该短语应翻译为“基督的信”。事实上,在这节经文中没有可以翻译为“了”(in)的前置词。 但是大多数翻译和注释,不是取希腊词原始字面意思,而是武断地将该词改变为“了”(in),主要原因是“的”这个词不能符合他们对该短语的理解,但是这样就改变了上帝的原意。 基督的信 这里上帝所说的真理是我们称义不是因我们的作工或我们的信,而是因基督的信。在腓立比书3:9可以找到同一个真理,经文说:“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你们可以看到,经文的焦点是在基督的信——基督信实地顺服为要拯救我们上帝律法所要求的一切、信实地赐给我们信靠基督的信心。 如果我们表现出靠我们自己对基督的信心,你们知道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工作吗?确实,那是因为约翰一书3:23说:“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可以看到,信主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命令,所以如果靠我们自己得救的努力而信了主耶稣基督,那么我们就是在守律法。 但是我们不可能因守律法而得救,那么这节经文对我们说些什么呢?经文的意思是使我们得救的信心是主耶稣基督的信心。这就是以弗所书2:8所强调的真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所以如果我们开始信靠了主耶稣基督,这是上帝通过赐给我们他的信心开始拯救我们的证据。
但是我们不可能因守律法而得救,那么这节经文对我们说些什么呢?经文的意思是使我们得救的信心是主耶稣基督的信心。这就是以弗所书2:8所强调的真理,“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所以如果我们开始信靠了主耶稣基督,这是上帝通过赐给我们他的信心开始拯救我们的证据。 在加拉太书2:16的后半节经文中,保罗提醒彼得她们信了基督,是因基督的信心使他们称义,而不是因行律法称义,因为遵从上帝诫命不能使任何人得救。 上帝的大能 为要进一步理解依靠自己信基督决不是得救的基础,我们来查考罗马书1章的两节经文。在罗马书1:16上帝通过使徒保罗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我们已经知道信心是上帝正在拯救我们的一个证据。所以这节经文实际上是说,“如果我们看到上帝拯救每一个人的凭据,那就是上帝的大能,这个评剧就是他信上帝的事实。” 接着在罗马书1:17详细阐述了这一真理:“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本于谁的信以至于哪个的信?当然不可能出于我们的信,因为我们自己没有信心,这个信心是出于、或者因为主耶稣基督给我们的信心,是因为主耶稣的信才产生我们的信。 这里的短语“本于信以至于信”是根据希腊原文圣经直接的正确的翻译,但是不知什么缘故,许多圣经翻译版本武断地更改为“自始至终”(NIV就是这样翻译的)或其他什么短语。所以,义人必因信得生,这就是说,我们因主耶稣基督的信而生,这就是我们的信心参与之处。
这里的短语“本于信以至于信”是根据希腊原文圣经直接的正确的翻译,但是不知什么缘故,许多圣经翻译版本武断地更改为“自始至终”(NIV就是这样翻译的)或其他什么短语。所以,义人必因信得生,这就是说,我们因主耶稣基督的信而生,这就是我们的信心参与之处。 事实上,上帝赐给得救的人悔改和信心。在使徒行传5:31我们读到彼得说到耶稣,“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 赐予悔改的心表示我们对自己的悔改没有贡献。信心(因信心使我们信主)和悔改(因悔改使我们脱离罪恶)都是上帝的礼物,这些礼物都是由主耶稣基督的信和完美的工作而产生。 所以,我们决不能认为我们能做一点事有益于我们的得救。正如加拉太书2:16结束的短语所说,“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因此,无论我们想做什么工作能有益于自己的拯救,那么我们不过是挖一个通往地狱的深坑。 加 2: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加 2: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有人对这个问题怀疑,他们说,“现在我确实相信赐给我悔改和信靠他的愿望,但是我们发现自己仍然受某些罪的困扰,那么这是否暗示基督是叫人犯罪,或者基督鼓励犯罪吗?因此我是否应继续遵守律法以保证我能得救?” 对这个假设的问题,使徒保罗回答说,“不可能,绝不可能!” 如果一个犹太信徒因完美地顺服基督而称义,他将自己又带回律法的束缚之下,那么实际上他是在重建已经失效的律法,他是在重建已经销毁了的他的罪的记录。因此,他已经使自己成为另一个正在走向地狱的罪人。 加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接着保罗继续解释为什么我们现在必须回到律法。在我们得救的时候,我们就向律法死了。这件事怎么发生的呢?这是通过基督以我们的名义满足了律法所有的要求。
接着保罗继续解释为什么我们现在必须回到律法。在我们得救的时候,我们就向律法死了。这件事怎么发生的呢?这是通过基督以我们的名义满足了律法所有的要求。 在罗马书7:1详细阐述了“向律法死了”这一短语的含义,经文说:“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这节经文说到人类在得救以前的状况,我们受律法的管辖和束缚,我们始终按照律法的标准受到上帝的道的审查。 接着在罗马书7:2-3,“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3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婚姻关系 这里,上帝用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来说明人类和律法之间的属灵婚姻。上帝指出在我们得救以前,我们必须与律法结婚。如果两个人结了婚,他们就要保持婚姻状态。除了死亡,没有任何圣经依据可以终止婚姻的结合。 从属灵意义上讲,对每一个人来说这种婚姻关系是令人忧伤的。每当我们犯罪时,我们就是对我们丈夫犯了属灵奸淫的罪,这个丈夫就是律法。申命记22:22教导说,奸淫的妻子要被石头砸死,这是指向永恒咒诅的旧约象征。 因此,由于每一个人都犯了属灵的奸淫,与我们有婚姻关系的律法就要求处以死刑。这个死刑是第二次的死,是永恒的咒诅。即使我们肉体已经死亡,律法、我们的丈夫在末日我们复活的时候,仍然要指责我们,要求我们收到永恒的咒诅。 怎样才能终止这一可怕的婚姻呢?我们不能与律法离婚。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只有死亡才能终止婚姻。但是律法不会死亡,上帝的道永恒存在。终止这一婚姻的唯一途径是我们属灵的死亡,即我们承受永恒的咒诅。但是没有人能在地狱中度过永恒,并从地狱的另一端出来,地狱是永恒的。 替罪人 但是作为我们的替罪人,上帝以主耶稣基督的身份代替我们承受了永恒的死亡。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他以所有信他的人的名义经历了永恒的咒诅。因此,基督的死使我们永远摆脱了与律法的婚姻。
替罪人 但是作为我们的替罪人,上帝以主耶稣基督的身份代替我们承受了永恒的死亡。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他以所有信他的人的名义经历了永恒的咒诅。因此,基督的死使我们永远摆脱了与律法的婚姻。 在我们与律法之间的婚姻终止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在罗马书7:4我们读到:“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我们归与从死里复活的,他就是基督自己。 现在你能明白为什么我们被称为基督的新娘?既然我归于基督,我发现在我生命中不断愿意按上帝旨意行事的愿望。浙江我们带回到加拉太书2:19,这节经文解释了为什么我会得救,向律法我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 我怎么可以向上帝活着?我可以在同一个上帝的律法、即圣经中学到怎样使上帝高兴。我与圣经的关系完全不同于我得救前的情形。现在,我将圣经看为怎样按照上帝意愿行事的指南。我找到了按上帝意愿生活的快乐,因为我喜爱让我的救主高兴。在我犯罪的时候,我感到烦恼,因为我知道这恼怒了圣洁的上帝,虽然他乐意饶恕人。 加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现在我们看到圣经中最令人惊异的阐述。首先是“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在上帝拯救我之时,基督在十字架上亲自担当了我的罪,所以原则上我在基督里已经钉了十字架,我已经承受了第二次的死。 “现在活着的”(直译:但是我仍然活着),这是为什么?因为我已经归于主耶稣基督,他是得胜的救主。既然基督就是生命,我是基督的新娘,也得着了永恒的生命。既然得着永恒的生命,我们也永远、永远不会受到永恒咒诅地威吓。 事实上,我们的灵魂不再受肉体死亡的影响,在我们肉体死亡的时刻,我们将离开身体,进入上帝神圣的圣所,与他一起在在天上作王。 不再是我 经文继续说,“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你们可以看到,在我得救以前,我生命中的每一件事都都与我自己相关,我是我生命的中心,我不过是行走的自傲的样本。
不再是我 经文继续说,“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你们可以看到,在我得救以前,我生命中的每一件事都都与我自己相关,我是我生命的中心,我不过是行走的自傲的样本。 但是在得救之时,我的自我就死了,在基督里,我成了一个新造的人,一个专心事奉基督的新造的人,从地狱的另一端走了出来,所以不再是我并不重要,基督成为我的一切。 诚然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我们不没有看到完美的新造的人,他们的身子仍然渴求着罪。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渴望着末日,那时我们将得着复活的身体。请记住使徒保罗在罗马书7:24-25所说的话,“24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25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我们的身体没有经历了复活,仍然要见我们拖向罪恶。但是在我们复活的灵魂里,我们在主耶稣基督里找到了生命、力量和一切。我们脱离了罪的统治,所以罪不再能辖制我们。所以不再是我活着,而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我愿意基督作我的主人,我的一切都归功于基督。 因上帝的信 加拉太书2:20接着说:“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肉身就是我的身体,虽然我的灵魂已经得救,但我仍然生活在原先未得救的身体中,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得救以后在我们生命中发生的争战的原因。但是上帝将我们带到拯救的源泉——主耶稣基督的信,基督是使我们的拯救的每一方面得以实现的信实的人,也是始终赐给我们力量处死我们未得救身体贪欲的人。 既然我们因基督的信而活,我们现在就能有好行为。之所以成做好行为是因为我们现在有正确的动机,我们做神的工,讨神的喜悦。我们知道没有一件事能与使我们的得救或保持得救相关。 这节经文以“他是爱我,为我舍己”为结束。在读到这句话时,我们不得不以谦卑崇敬之心低下我们的头,按照我们从圣经中读到的一切,我们知道如果上帝等待我们寻求他, 如果上帝等待我们直到发现在我们的生命中有什么值得拯救长处,那么就没有人能够得救。
这节经文以“他是爱我,为我舍己”为结束。在读到这句话时,我们不得不以谦卑崇敬之心低下我们的头,按照我们从圣经中读到的一切,我们知道如果上帝等待我们寻求他, 如果上帝等待我们直到发现在我们的生命中有什么值得拯救长处,那么就没有人能够得救。 但是,不知什么原因我们得到了新生命,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谁决定了我们要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谁决定了上帝要以我们的名义承受了惩罚?是上帝自己,在世界创世之处,我们就在基督里得到拣选。 有限的救赎 有人教导说季度在十字架上为每一个人赎了罪,这种想法与上帝的道背道而驰,这种想法没有认识到上帝所立的约的全部,没有认识到救赎的本质,没有认识到基督只把他的百姓从罪恶中拯救出来。 还记得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查考了上帝的遗愿或遗嘱吗?基督在十字架上不仅因他的死使这遗嘱的条款生效,而且也使遗嘱的受惠人具有资格,这个资格包括只有名字写在在羔羊生名册上的人才能接受遗产。 而且,如果基督以每一个人的名义走上十字架,那么上帝就不可能要求未得救的人在末日接受审判,这将是对上帝公义的极端违背,因为他们所有的罪都已经被掩盖,包括他们不信基督的罪。 教导基督为每一个人而死的神学家进一步教导说,只有接受基督的人,拯救才能对他们生效。但是这种教导使拯救成为我的工作加上上帝的恩典的结果。 请记住,信主耶稣基督是一种工作,因顺从要信基督的命令而得拯救不是圣经的福音。唯一的真福音是因恩典、并且仅仅因恩典而得救。 正如这节经文所强调的,正是上帝爱我,为我舍己。拯救的全部工作都由基督完成,我的好行为、我悔改、我信基督为我的救主,这些都是上帝已经拯救我的结果,而决不是我得救的原因。 加 2:21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这里“废”这个词的意思是“使…无效”,或者是认为某事象已被废除一样。换句话说,保罗是在说上帝的恩典充分有效。 接着保罗解释了为什么这么说的原因:如果一个人得救是因为受洗、成为教会成员、帮助穷人、努力做一个好人、或他自己所作的任何其他工作,那么基督就是徒然而死。如果拯救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得到,为什么神的儿子还要倒空自己永恒的荣耀,成为低微的人,蒙受羞辱,被人用石头砸,嘲弄,挨打,受鞭笞,最后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呢?
接着保罗解释了为什么这么说的原因:如果一个人得救是因为受洗、成为教会成员、帮助穷人、努力做一个好人、或他自己所作的任何其他工作,那么基督就是徒然而死。如果拯救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得到,为什么神的儿子还要倒空自己永恒的荣耀,成为低微的人,蒙受羞辱,被人用石头砸,嘲弄,挨打,受鞭笞,最后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呢? 拯救不可能通过其他方式的道。上帝十分清楚地阐明了即使一个人严格地持守礼仪律法,也不能使他的救。如果一个人不能通过守上帝的律法而得救,那么人的其他行为又怎么能使他得救呢?拯救只能通过主耶稣基督的流血而得,我们因恩典、并且仅仅因恩典而得救。 第3章 律法的目的 第3章概述 保罗用一系列反问告诉加拉太教会,要他们记住他们首先得救,受了圣灵,不是因工作,而是因听信了恩典的福音。如果他们现在所守的律法能带来拯救,那么上帝根本不必给我们恩典的应许。所以,守律法不可能拯救任何一个人。 上帝给亚伯拉罕恩典的应许的原因是因为亚伯拉罕信上帝,他的信就算他为义。这个应许始终表示恩典的拯救赐给信基督的各国百姓,那是因为基督就是所应许的亚伯拉罕的子孙。那么,为什么要规定律法呢?为了让人们确定地知道他们违背了律法得罪人,所以他们需要救主。既然基督是所应许的救主,他已经来到,所有象亚伯拉罕那样信他的人都解脱了律法的要求。既然基督已经洁净了他们,按照应许他们是继承人。 加 3:1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 在这节经文中与“活画”(直译:明显地)这个词相对应的希腊词的意思是“在写这以前”。所以,短语“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意思是“在以前所写的圣经中已经阐明”。 你们可以看到,加拉太教会是保罗在他第一次旅行传道时建立起来的,毫无疑问曾经向他们仔细说明了拯救仅仅出于上帝的恩典,工作对于拯救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作为热心的圣经学者,保罗必定向加拉太教会说明了上帝恩典拯救的计划事实上已经写于当时的圣经、旧约全书中。这就是为什么在这节经文中他要提醒加拉太教会,按照经上所记,他们可以亲眼看到基督钉十字架。
作为热心的圣经学者,保罗必定向加拉太教会说明了上帝恩典拯救的计划事实上已经写于当时的圣经、旧约全书中。这就是为什么在这节经文中他要提醒加拉太教会,按照经上所记,他们可以亲眼看到基督钉十字架。 不知何故,后来加拉太教会离开了真理,已经堕落到认为所有信徒必须受割礼的谎言。保罗惊愕地喊道,“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谁又迷惑了你们呢!”今天可以同样问这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教义教导说一个人要得救,就必须受水的洗礼呢?或者他必须处于自由意志接受主耶稣呢?或者他必须履行这样或那样的宗教仪式呢? 误入歧途的担心 我相信出现这种局面有两个原因。好心的基督徒害怕如果他们向别人讲述真理,上帝已经预定了所有他要拯救的人,许多非信徒会感到不高兴。如果告诉别人必须作出自主的决定,他们认为能更合乎别人心意。 虽然可能是好心,但是事实是我们自己设计拯救计划,我们决不能认为我们比神更聪明。更重要的事,上帝拣选了某些要得救的人,并且完成了全部恩典的工作,这一事实并不表示任何一个想到上帝那儿来的人都不可能实现。 圣经说信主耶稣基督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在耶利米书29:13上帝允许说,“你们寻求我,若专心寻求我,就必寻见。”福音为每一个人预备了一样的拯救,可悲的事实是我们中没有一个人因自己的意志而专心寻求神。 在罗马书3:10-11,上帝直截了当地说,“10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我们因罪而变得硬心,成为属灵的死人。我们没有可以听到上帝呼唤的属灵的耳朵,因而也不可能响应上帝的呼唤。 上帝的恩典 感谢上帝,上帝不愿意每一个人都下地狱。由于他的怜悯和恩典,他决定要拯救许多信徒。所以,他吸引他所拣选要拯救的人的心,赐给他们属灵的耳朵。因此,任何人相信基督的唯一原因是上帝按照他神圣的主权吸引我们归向他。 确信预定论观点没有拒绝一个上帝的选民,这种稍微歪曲的真理错误在什么地方呢?其错误在于将上帝的真理变成了谎言。上帝说,“听命胜于献祭”(撒母耳记上15:22),如果我们不是首先顺服上帝的命令,我们传福音的一切努力对上帝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此外,耶稣在约翰福音6:37应许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
确信预定论观点没有拒绝一个上帝的选民,这种稍微歪曲的真理错误在什么地方呢?其错误在于将上帝的真理变成了谎言。上帝说,“听命胜于献祭”(撒母耳记上15:22),如果我们不是首先顺服上帝的命令,我们传福音的一切努力对上帝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此外,耶稣在约翰福音6:37应许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 所以,我们的工作是忠实地传播上帝完整的教导,我们不应该、也永远不应该妄评上帝。 人类的骄傲 我们人类都受到骄傲的罪的影响,至少我们希望我们所作的某些工作能得到承认,我们希望能有所贡献。拯救只能出于上帝的恩典,这是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观点,这就是为什么尚未得救的人不能得救的原因。 如果某人对我们作出一错误的评论,这就冒犯了我们的自尊。如果某人不同意我们的发言,我们的心情就受到了伤害。但是我们必须克服这个罪,决不姑息。我们需要不断祷告,求上帝赐给我们谦卑行事的恩典。 还记得加拉太书2:20吗?我们读到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不再有我,我所有的一切都交给了基督。所以,我们所持守的每一教义都必须按照这节经文所指出的问题经受检验。 如果你受到自由意志福音的教导,发现自己难以接受基督已经为拯救完成了所有的工作这种观点,那么你必须问自己:是我的骄傲阻碍了我?如果我真正在上帝面前谦卑下来,真那么难以接受这一真理? 加 3:2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 这是一句反问句,当然,其答案是后者,因听信福音。没有人受了圣灵是由于行律法。所以,保罗实际上是在提醒加拉太人,他们得救是因为听信福音。
这是一句反问句,当然,其答案是后者,因听信福音。没有人受了圣灵是由于行律法。所以,保罗实际上是在提醒加拉太人,他们得救是因为听信福音。 在罗马书10:9,对“听信福音”这一短语作了注释,我们读到:“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这节经文是上帝信实的应许。 “认基督为主”不仅表示承认我们是罪人、承认基督是我们的救主,而且表明我们与基督有共同的思想。因此认基督为主表示我们已经将自己的意愿交给了基督,将我们整个生命与基督紧紧联系在一起。 罪中的死人 但是如前所说,我们是属灵的死人,不可能靠我们自己去寻求上帝,那么我们怎么才能认主呢?以西结书36:25-26给了我们答案:“25 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26 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 你们可以看到,行动从上帝开始,他洁净了背逆罪人的罪,赐给他一个新灵魂、即圣灵和一个新心。上帝完成这一工作的证据是这个罪人开始认耶稣基督为主,心里相信上帝已经使他从死里复活。上帝在赐给我们一个新心时,怎么赐给我们一个信靠他的信心呢?罗马书10:17说,“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这就是加拉太书3:2所说得听信的意思。 属灵的耳朵 按照上帝的拯救计划,一个人只有听到上帝的道,听到福音,他才能得到拯救的信心。这样的听必须有属灵的耳朵,如前所说,只有上帝才能赐给我们属灵的耳朵。
属灵的耳朵 按照上帝的拯救计划,一个人只有听到上帝的道,听到福音,他才能得到拯救的信心。这样的听必须有属灵的耳朵,如前所说,只有上帝才能赐给我们属灵的耳朵。 因此,在罗马书10:18我们读到,“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换句话说,以色列人却是亲耳听到了福音,但是他们始终不信,因为“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罗马书11:8) 所以,我们信靠上帝完全是上帝作工的产物,上帝赐给我们能够听福音的属灵的耳朵,赐给我们响应福音的信心,并且圣灵住在我们心里。 加 3:3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 实际上保罗是问:“你们既靠上帝的恩典已经得救,怎么能如此愚蠢地以自己的工作来改变着恩典的拯救呢?当然这一反问的回答还是“不”。 但是,有些教会教导说,如果一个人得救了,那么他所有过去的罪被基督的血所掩盖,但是如果要保持得救,他必须有好行为。正如这里所说的,这是无知的教导。其根源仍然是骄傲的罪,无论如何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拯救有所作为。 事实是,如果一个人真正得救了,那么他所有的罪,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罪都有基督的血所掩盖。在以赛亚书53:6,我们读到:“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所以希伯来书12:2说,“耶稣是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人。”我们的拯救由上帝开始,也必由上帝完成。 加 3:4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 为什么保罗在这里提出受苦的问题?受苦是否与恩典的拯救这个问题相关?确实相关。
为什么保罗在这里提出受苦的问题?受苦是否与恩典的拯救这个问题相关?确实相关。 在帖撒罗尼迦前书2:14-16,我们读到:“14 弟兄们,你们曾效法犹太中,在基督耶稣里神的各教会。因为你们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像他们受了犹太人的苦害一样。15 这犹太人杀了主耶稣和先知,又把我们赶出去。他们不得神的喜悦,且与众人为敌。16 不许我们传道给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满自己的罪恶。神的忿怒临在他们身上已经到了极处。” 这段经文令人惊讶,揭示了帖撒罗尼迦教会,象保罗一样,为基督而受苦。他们受到本地人的苦害。这就是在我们追随圣经的福音时,我们所要预料到的事情。在我们响应福音而得救之时,我们成为撒旦的敌人,撒旦控制着未得救人的心,撒旦会利用他们来迫害我们。 那就是为什么耶稣在约翰福音16:33警告说:“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令人高兴的是在同一节经文中耶稣又说,“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只要我们恒久忍耐,我们最终必取得胜利。 迫害 几个世纪以来,成千上万的基督徒为了信仰而遭杀害。即使在今天,在许多国家的信徒正遭受着严厉的迫害。在美国,感谢基督的怜悯,我们几乎不会因追随基督而受到任何肉体的迫害。 然而,忠实地教导和遵从上帝命令的人仍然会受到迫害。通常他们在基督教界会遭到嘲笑,这些嘲笑的人轻率地对待上帝的道,任意地解经,致使部分地遵从圣经。事实上随着末日的临近,这种迫害日趋严重,因为教会本身变得越来越背道。真信徒会发现教会中未得救的人的数目大大超过了他们。 加拉太教会实际所受的苦怎么会徒然的呢,正如保罗在这节经文所说?回答是:如果他们陷于恩典加工作的福音,就不再有拯救。并不是任何一个信徒都会失去救恩。但是如果加拉太教会确实追随另一种福音,这就表明他们本来就没有真正得救,尽管他们曾经受过苦。 加 3:5 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 为使别人理解信徒得救完全由于上帝的恩典这个问题,保罗用另一种方式改述了第3节中所问的问题。但是在这节经文衷,保罗也说到是上帝赐给信徒圣灵。
为使别人理解信徒得救完全由于上帝的恩典这个问题,保罗用另一种方式改述了第3节中所问的问题。但是在这节经文衷,保罗也说到是上帝赐给信徒圣灵。 那么因为我们有好行为,上帝就赐给我们圣灵呢?是因为我们受了洗礼吗?是因为我们靠我们自己接受了主耶稣基督吗?当然不是。或者是因为我们听信了福音?确实如此!上帝赐给我们属灵的耳朵可以听福音,赐给我们信心可以响应福音,赐给我们圣灵确保我们的得救。 错误地引用经文 顺便提及,许多人引用启示录3:20,以证明我们必须独立自主的行动才能接受上帝的恩典,经文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 初一看,这节经文似乎说如果我们不开门,我们就不能得救。鼓吹自由意志的人常常说,上帝是和蔼的,他不会将他的意志强加在我们身上,他只是等待我们开门。但是这种结论直接与圣经在加拉太书对我们的教导相矛盾。 实际上,这节经文的关键短语是“若有听见我声音”。我们知道,没有人能自己听到上帝的声音,没有人会听到福音的呼召并作出肯定的响应。我们听到福音必须受到基督亲自赋予的能力。所以,当基督叩击一个想要得救的人的心门时,基督也赐给他属灵的耳朵听到叩门声,并作出了响应。同上帝一同作席意思是参加上帝羔羊的婚宴。 异能 保罗在这里说,上帝不仅赐给我们圣灵,而且也在我们中间“行异能”。根据这句话我们能推断我们应该认为在我们的教会中也能发生行异能的事吗?事实上,今天许多会众特别注重于行神迹奇事。 神迹 实际上,在新约全书中有三个希腊词通常翻译为异能。第一个是semeion,通常翻译为“神迹”,比如在短语“神迹奇事”中,或者翻译为“异能”。这个词适用于上帝超越控制宇宙的自然法则时所行的异能,比如耶稣在水面上行走,耶稣掰饼,使饼越分越多,让几千人吃饱。
神迹 实际上,在新约全书中有三个希腊词通常翻译为异能。第一个是semeion,通常翻译为“神迹”,比如在短语“神迹奇事”中,或者翻译为“异能”。这个词适用于上帝超越控制宇宙的自然法则时所行的异能,比如耶稣在水面上行走,耶稣掰饼,使饼越分越多,让几千人吃饱。 例如,我们在约翰福音2:11发现这个词与耶稣将水变为酒相关。经文说,“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semeion),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异能 在圣经中第二个与异能相关的希腊词是teras,这个词始终翻译为“异能”。耶稣行神迹奇事,即耶稣行semeion和teras。在耶稣升天以后的一个短时期内,使徒也行神迹奇事,这些可见的异能,比如立即治愈有病的人,使死人复活。 但是这些神迹奇事本身、甚至使耶稣亲自所行的神迹奇事,并不能产生信心,也不象征着信心。事实上耶稣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semeion)”(马太福音12:39),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哥林多后书5:7)。 然而,在当时历史背景下耶稣和使徒行神迹奇事作为识别他们能力的方式。在早期教会建立以后,就不再需要这种证明。所以在使徒行传19章以后圣经中就不再有任何这类神迹的记载。 但是圣经明确警告说,在接近末日的时候,“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马太福音24:24)事实上,圣经中所有有关末日神迹的叙述都将神迹归因于撒旦的作为。 能力 还有另一个希腊词dunamis,翻译为“神迹”,偶尔翻译为“大能”,最常见的事翻译为“能力”。
能力 还有另一个希腊词dunamis,翻译为“神迹”,偶尔翻译为“大能”,最常见的事翻译为“能力”。 例如,在马太福音11:20-22我们读到,“20 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就在那时候责备他们说,21 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22 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 事实上,dunamis这个词语拯救密切相关。例如在使徒行传1:8,耶稣说:“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dunamis)。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同样在罗马书1:16,我们读到,“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dunamis),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在加拉太书3:5出现正是dunamis这个词,因此保罗在这节经文说,“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他是谈论上帝在我们生命中所行的拯救工作,上帝行拯救的工作是因行律法,还是因听信福音呢?暗示的答案是后者。 加 3:6 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亚伯拉罕是得救的人的榜样,他生活的时代早于圣经中最早写成的书卷前好几百年。当上帝要他离开家庭到一陌生的地方去,他顺从了上帝的命令。后来,又要他杀死儿子以撒作燔祭,他又顺从了。
亚伯拉罕是得救的人的榜样,他生活的时代早于圣经中最早写成的书卷前好几百年。当上帝要他离开家庭到一陌生的地方去,他顺从了上帝的命令。后来,又要他杀死儿子以撒作燔祭,他又顺从了。 有关这第二次的试验,希伯来书11:17-19解释说:“17 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18 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19 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亚伯拉罕确信即是他杀死以撒,上帝也能使儿子复活,因为上帝应许了他,万国都要因以撒的后裔得福。 但是这节经文说亚伯拉罕因他表现出对上帝的信,上帝就算他为义,圣经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来看罗马书4:3,经文说,“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你们可以看到,这节经文提出了与加拉太书3:6同样的问题。 不欠债 接着在罗马书4:4,我们读到,“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这节经文教导说,亚伯拉罕作了一些工因而得救,那么他的得救救是工价,而不是上帝的恩典;上帝因亏欠亚伯拉罕而给他救恩。 罗马书4:5接着说,“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这节经文观点鲜明独特,似乎又表明了圣经的自相矛盾,因为前面我们知道约翰一书3:23命令人类要信主耶稣基督,当然这是我们所要做的工作。
罗马书4:5接着说,“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这节经文观点鲜明独特,似乎又表明了圣经的自相矛盾,因为前面我们知道约翰一书3:23命令人类要信主耶稣基督,当然这是我们所要做的工作。 实际上,这节经文进一步阐述了前面罗马书3:20所说的,就是说“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上帝的义 我们接着仔细阅读罗马书下面的三节经文:“: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直译:通过主耶稣基督的信),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你们可以看到,正是上帝的义拯救了我们,而上帝的义是因着主耶稣基督的义,这与前面加拉太书2:20我们所读到的是同一个真理。这就解释了罗马书1:17所说的,“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上帝的义通过主耶稣基督的信使我们产生信而显示出来。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我们读到亚伯拉罕信神,我们都要记住他的信是上帝在赐给亚伯拉罕拯救时上帝的信的结果,亚伯拉罕的信使他成为上帝的孩子的凭据。 加 3:7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请记住,我们成为信徒是因为基督以我们的名义信实地承受了上帝的忿怒,将信基督的信心赐给了我们。这里上帝宣告说具有基督的信的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我们是上帝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遗产的继承人。当然,亚伯拉罕是以色列民族的祖先,所以以色列人始终认为他们适应许的子孙。但是上帝在这里宣告说不是这样,只有与主耶稣基督联在一起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请记住,我们成为信徒是因为基督以我们的名义信实地承受了上帝的忿怒,将信基督的信心赐给了我们。这里上帝宣告说具有基督的信的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我们是上帝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遗产的继承人。当然,亚伯拉罕是以色列民族的祖先,所以以色列人始终认为他们适应许的子孙。但是上帝在这里宣告说不是这样,只有与主耶稣基督联在一起的人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耶稣在与一个法利赛人谈话中谈到这个问题,在约翰福音8:37-38他说:“37 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38 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 接着在39节我们读到:“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因此,耶稣说虽然犹太教的领袖是亚伯拉罕的血缘子孙,但是在上帝眼里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如果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他们必要遵循亚伯拉罕所行的事。 实际上主耶稣是说法利赛人是魔鬼的儿子,在第44节耶稣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加 3:8 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在这节经文中圣经给我们一个重要信息,通过信耶稣基督,拯救非犹太的外邦人始终是上帝的计划。预言说上帝的道早就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在这节经文中圣经给我们一个重要信息,通过信耶稣基督,拯救非犹太的外邦人始终是上帝的计划。预言说上帝的道早就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在旧约全书创世记12章,我们首次发现上帝呼召亚伯兰离开家乡到上帝指示他去的地方。在创世记12:3上帝应许说,“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后来上帝多次重申了对亚伯拉罕的应许,而且,在亚伯拉罕死后,上帝对以撒重申了这一应许,在创世记26:3-4上帝说:“3 你寄居在这地,我必与你同在,赐福给你,因为我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我必坚定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4 我要加增你的后裔,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又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的后裔。并且地上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 此外在创世记28:13-14,上帝又对雅各说:“13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14 你的后裔必像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必向东西南北开展。地上万族必因你和你的后裔得福。” 应许之地 请注意,无论对以撒还是雅各,上帝都将所赐的应许之地与因他们万国必将得福。实际上,这是上帝早先对亚伯拉罕应许的重复。回到创世记13:14-15,在亚伯拉罕与罗得分手时,上帝对亚伯拉罕说,“14 罗得离别亚伯兰以后,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从你所在的地方,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15 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
应许之地 请注意,无论对以撒还是雅各,上帝都将所赐的应许之地与因他们万国必将得福。实际上,这是上帝早先对亚伯拉罕应许的重复。回到创世记13:14-15,在亚伯拉罕与罗得分手时,上帝对亚伯拉罕说,“14 罗得离别亚伯兰以后,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从你所在的地方,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15 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 后来,在创世记17章,上帝将亚伯兰的名字改为亚伯拉罕(意思是多国之父)时,在第5节上帝说,“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接着在第8节说,“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 赐给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以及他们后裔永远为业的应许之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在他们三人的一生中并没有得到这应许之地。因为上帝信实地实现他所有的应许,上帝也必在某个时刻使他们复活赐给他们这应许之地。 末日 那个应许什么时候实现呢?在约翰福音6章基督四次说到,他要在末日使得救的人复活。在约翰福音11:24,在圣灵地感动下,马大说到她的兄弟拉撒路,“我知道在末日复活的时候,他必复活。”当然,末日就是这个地球存在的最后一天。正如彼得后书3:10所说,“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接着3:13向我们确认,“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
末日 那个应许什么时候实现呢?在约翰福音6章基督四次说到,他要在末日使得救的人复活。在约翰福音11:24,在圣灵地感动下,马大说到她的兄弟拉撒路,“我知道在末日复活的时候,他必复活。”当然,末日就是这个地球存在的最后一天。正如彼得后书3:10所说,“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接着3:13向我们确认,“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 因此上帝赐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后裔的应许之地必定是新天新地,只有在那时他们才得到永远为业的土地。这就是创世记13章中上帝对亚伯拉罕说,要他举目向东南西北观看的原因。你们可以看到,当上帝应许赐给亚伯拉罕迦南地的时候,他是指永恒的新天新地。 当然,继承新圣城是所有信徒得救的最终结局,希伯来书11章确认了这一点,在这一章中上帝说到许多旧约中有信心的人,该章最后两节经文说:“39 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40 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 同一个福音 因此圣经表明旧约信徒和新约信徒没有区别,他们都由同一个恩典的福音所拯救,他们都“因信的道美好的证据”,而且他们的拯救都将在末日得以完成,那时他们都要得到所应许的。因此,比如我们在读创世记6章时,读到挪亚在神眼前蒙恩,我们知道他因上帝的恩典而得救。 许多人教导说恩典的拯救仅仅是新约时期的神的恩典,是在犹太人拒绝基督以后上帝赐给外邦人的一个插曲。他们说,在十字架以前,上帝为古以色列人预备了一个不同的拯救方案;在教会时代结束以后,上帝将为以色列人预备另一个神的恩典,使他们再次进入上帝的王国。
许多人教导说恩典的拯救仅仅是新约时期的神的恩典,是在犹太人拒绝基督以后上帝赐给外邦人的一个插曲。他们说,在十字架以前,上帝为古以色列人预备了一个不同的拯救方案;在教会时代结束以后,上帝将为以色列人预备另一个神的恩典,使他们再次进入上帝的王国。 那么加拉太书3:8,以及我们刚刚讨论的其他经文,实际上是向他们说“决不是这样”。 地狱的门 在我们结束这一问题以前,我还想讨论一下创世记22章,在亚伯拉罕顺服地准备献上以撒做燔祭以后,上帝所说的话。在创世记22:16-18上帝说:“16 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17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18 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 “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这句话与拯救有什么关系呢?那么还记得彼得回答耶稣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的时候吗?耶稣回答说,“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权柄原文作门)”(马太福音16:18)你们可以看到,基督得着仇敌的城门。由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胜利,他控制了地狱的大门,撒旦再也不能控制从他的黑暗王国解脱出来的人。所以,在创世记22章基督的福音再次向亚伯拉罕传播。 事实上,在旧约时期决不是只有亚伯拉罕一个人听到恩典的福音。在希伯来书4:2我们读到,“因为有福音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在这节经文中的他们是指数百万在旷野死去的以色列人,他们听到福音,但是因为他们的不信,福音对他们无益。 不同的应许 但是上帝不是在世上赐给以色列人一块特定的土地吗?象有些神学家所说的那样,上帝不是仍然有责任实现这一应许吗?回答是既对又不对。对,是因为在创世记上帝确实给亚伯拉罕有关赐给他世上地土的应许;不对,是那个应许已经完全实现了。
不同的应许 但是上帝不是在世上赐给以色列人一块特定的土地吗?象有些神学家所说的那样,上帝不是仍然有责任实现这一应许吗?回答是既对又不对。对,是因为在创世记上帝确实给亚伯拉罕有关赐给他世上地土的应许;不对,是那个应许已经完全实现了。 我们发现这一应许首先出现在创世记15:18-21,“18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9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21 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不同于其他应许,这里所说的土地没有赐给亚伯拉罕,而只是赐给他的后裔,也没有说到永远为业的问题。 事实上,在申命记28章就在以色列人将要拥有应许之地时,对他们不顺从上帝,摩西在第63节警告说,否则的话“先前耶和华怎样喜悦善待你们,使你们众多,也要照样喜悦毁灭你们,使你们灭亡。并且你们从所要进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 完整地赐给他们应许之地 这个应许完全实现了吗?仍然期待以色列民族有一个辉煌的时代的神学家认为没有实现。他们说,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从未得到应许中所说的全部土地。但是让我们来看上帝是怎么说的。 在约书亚书记21:43-45,我们读到:“43 这样,耶和华将从前向他们列祖起誓所应许的全地赐给以色列人,他们就得了为业,住在其中。44 耶和华照着向他们列祖起誓所应许的一切话,使他们四境平安。他们一切仇敌中,没有一人在他们面前站立得住。耶和华把一切仇敌都交在他们手中。45 耶和华应许赐福给以色列家的话一句也没有落空,都应验了。”
在约书亚书记21:43-45,我们读到:“43 这样,耶和华将从前向他们列祖起誓所应许的全地赐给以色列人,他们就得了为业,住在其中。44 耶和华照着向他们列祖起誓所应许的一切话,使他们四境平安。他们一切仇敌中,没有一人在他们面前站立得住。耶和华把一切仇敌都交在他们手中。45 耶和华应许赐福给以色列家的话一句也没有落空,都应验了。” 同样,尼希米记9:7-8说:“7 你是耶和华神,曾拣选亚伯兰,……8 你见他在你面前心里诚实,就与他立约。应许把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赐给他的后裔。且应验了你的话,因为你是公义的。” 在这两段经文中,上帝明确地说他确实将他发誓言要赐给以色列先辈的土地全部赐给了他们,由于上帝是公义的,他确实兑现了他的应许。以色列从未完全拥有这块土地的原因是他们不能完全遵从上帝的命令。 如果今天有人说,因此上帝还亏欠以色列民族一些土地,那么就与圣经所说的相抵触,上帝已经赐给以色列所有他所应许的赐给他们的土地。 加 3:9 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这节经文概括总结了上面三节经文所讨论的问题:既然亚伯拉罕因为被赐予信上帝的信心而被认为是义人,既然在上帝眼里所有信徒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不管他们是否是亚伯拉罕的血缘后裔,那么所有因基督的信而得救的人都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得到永生的祝福。 无论旧约全书还是新约全书都阐述了同一个福音,这是基督教信仰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我认为我们应对罗马书4章稍作查考,因为该章是对创世记17章的注释。
无论旧约全书还是新约全书都阐述了同一个福音,这是基督教信仰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我认为我们应对罗马书4章稍作查考,因为该章是对创世记17章的注释。 我们知道罗马书4章讨论的是恩典的拯救,因为罗马书4:4-5说:“4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割礼的记号 记住罗马书这节经文,我们再回到创世记17章,第11节说,“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割礼是什么约的证据?在罗马书4:11我们找到了答案:“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这里说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即,他得救了——在他还未受割礼的时候。他受割礼作为“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的印证。因此你们可看到,即使追溯到那个时候,上帝已经应许亚伯拉罕成为所有信徒的父,包括不是犹太后裔的人。 没有例外 但是问题尚未结束。在罗马书4:12接着说,“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这里,上帝清楚地说,以色列民族也不例外。仅对那些不仅受割礼、而且又按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前就信的踪迹去行的人,亚伯拉罕才是受割礼的以色列人的父。这句话揭示了那些声称上帝应许在某一天以色列民族所有人都要得救的人的虚伪性。
这里,上帝清楚地说,以色列民族也不例外。仅对那些不仅受割礼、而且又按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前就信的踪迹去行的人,亚伯拉罕才是受割礼的以色列人的父。这句话揭示了那些声称上帝应许在某一天以色列民族所有人都要得救的人的虚伪性。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上帝要在创世记17:4-5如此说:“4 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5 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亚伯拉罕要成为多国的父的唯一途径是他成为多国属灵的父。 永远的约 在创世记17:7上帝进一步告诉亚伯拉罕说,“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永远”这个词立即告诉我们经文中“你后裔”是指在基督里的人,因为他们是唯一能继承新天新地的人,在这世上的一切在末日都要被火烧灭。 罗马书4:16与创世记17:7类似,经文说,“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这里“应许”这个词是“约”的同义词。 永恒的土地 最后,在创世记17:8我们读到,“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神。” 查考这节经文,罗马书4:13说,“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请注意,这里上帝用“世界”代替了“迦南地”,因此强调了迦南地不是指巴勒斯坦这一小块土地。更恰当地说,迦南地象征性地代表了新天新地。在旧约全书,从旷野进入迦南是象征拯救的一幅图画。
请注意,这里上帝用“世界”代替了“迦南地”,因此强调了迦南地不是指巴勒斯坦这一小块土地。更恰当地说,迦南地象征性地代表了新天新地。在旧约全书,从旷野进入迦南是象征拯救的一幅图画。 在罗马书4章看到对创世记17章如此重要的评论,我们可以放心地作出结论,圣经只提出一个福音——因信而得的恩典的拯救,这是上帝的礼物。任何认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不同的人上帝有不同的拯救计划,这是完全违背上帝的教导的。 加 3: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接着,保罗在圣灵的感动下以略微不同的角度查考恩典的拯救问题。保罗每每引用当时的圣经、旧约全书来支持他的论点。 在这节经文中,保罗说凡要通过行律法的人,实际上它是受咒诅的。这一严重警告的圣经依据在申命记27:26,在该节经文中上帝说,“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所有一切之事”的意思是即使一个人仅违背上帝命令中的极小一点,他就要受到咒诅。 新约全书重申了这一警告,雅各书2:10说:“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问题是,每一个人降生到这个世上就带有罪的本性。在诗篇51:5,圣经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篇58:3说:“恶人一出母胎,就与神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所以,甚至在我们看到日光以前,我们已经背叛了上帝,在我们出生以前已经受到咒诅。 加 3:11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接着,保罗论述了十分明显,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可以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身说明了人必因信称义。这里,使徒保罗查考了哈巴谷书。 哈巴谷是在南国犹大极其背逆时期传道的先知,看到周围皆是令人烦恼的罪恶,他向上帝恳求:“他说,耶和华啊,我呼求你,你不应允,要到几时呢?我因强暴哀求你,你还不拯救。”(哈巴谷书1:2)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上帝能容忍如此罪恶。
哈巴谷是在南国犹大极其背逆时期传道的先知,看到周围皆是令人烦恼的罪恶,他向上帝恳求:“他说,耶和华啊,我呼求你,你不应允,要到几时呢?我因强暴哀求你,你还不拯救。”(哈巴谷书1:2)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上帝能容忍如此罪恶。 上帝回答了哈巴谷,他要兴起迦勒底人(巴比伦人的别名)来审判犹大。这一回答进一步使哈巴谷感到困惑,所以他问上帝,“公义的上帝,虽然你的百姓不顺服你,你怎么能让他们被一个更邪恶的国家毁灭呢?” 接着上帝耐心地回答哈巴谷,并向哈巴谷保证,那骄傲的征服者最终要遭到毁灭,在适当的时候,上帝要拯救他的百姓。 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能较好地理解哈巴谷书2:2-4:“2 他对我说,将这默示明明地写在版上,使读的人容易读。3 因为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快要应验,并不虚谎。虽然迟延,还要等候。因为必然临到,不再迟延。4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义人因信得生。” 在这段经文中的会后一个短语就是保罗在加拉太书3:11所引用的。这个短语证实了上帝始终只拯救因信得生的人。 加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在第10节说凡想要守律法的都处于律法的咒诅之下,因为他受到不遵从律法的捆绑。在第11节说没有人能靠律法称义,因为律法本身宣告人只能因信称义。现在保罗指出律法不可能使任何人称义,因为律法不是本乎信,律法因守律法而发挥作用。这里保罗引用了利未记18:5:“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换句话说,如果你守律法,你就必须因律法而活着。
在第10节说凡想要守律法的都处于律法的咒诅之下,因为他受到不遵从律法的捆绑。在第11节说没有人能靠律法称义,因为律法本身宣告人只能因信称义。现在保罗指出律法不可能使任何人称义,因为律法不是本乎信,律法因守律法而发挥作用。这里保罗引用了利未记18:5:“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换句话说,如果你守律法,你就必须因律法而活着。 因此,使徒保罗实际上是说,“既然律法不是因信而发挥作用,既然义人必因信得生,所以如果你选择靠律法而活,你就必处于律法的咒诅之下。” 加 3:13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这里保罗仍然根据旧约全书,作为遵循律法这条毫无希望之路的对比,保罗说明了为什么我们因着信可以有永生的生命。他说基督将我们从永恒的咒诅下赎出。 这里保罗引用的经文出自申命记21:22-23,经文说:“22 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23 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请记住,在旧约全书,通常处决罪犯的方法是用石头砸死。所以,如果将罪犯挂在木头上处死,那么罪犯不仅被处死,而且也受到上帝的咒诅。因此如果将尸首留在木头上过夜,全地就受到玷污。那是第二次的死、在地狱受永恒咒诅的象征。 那么,耶稣挂在木头上死去,他犯了什么罪?他什么罪也没有犯,他是完全无罪的,他为赎清我们的罪而死。 严格地说,如果主耶稣基督背石头砸死,或者用其他什么方法处死他,他仍然可以赎清我们的罪。但是十字架是鲜明的证据,表明耶稣不仅忍受了肉体的死,而且也以我们的名义承受了上帝的忿怒,耶稣承受了与他所救赎的每一个信徒相当的永恒的地狱之罚。 加 3: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通过主耶稣基督什么福可以临到外邦人呢,那福是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信,是算他为义的信。因此这节经文说由于基督死在十字架上,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拯救就临到外邦人。
通过主耶稣基督什么福可以临到外邦人呢,那福是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信,是算他为义的信。因此这节经文说由于基督死在十字架上,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拯救就临到外邦人。 由于基督是“从创世以来被杀之羔羊”(启示录13:8),这也表明从外邦民族拯救百姓和从以色列民族中拯救百姓,这都始终是上帝的意图。 这节经文的后半句实质是重申了前半句的真理,这后半句可以以两种方法理解。第一种方法,经文说象亚伯拉罕那样得救的外邦人必要得着所应许的圣灵。约翰福音14:16-17,主耶稣在钉十字架的前一夜应许说,“16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或作训慰师下同)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17 就是真理的圣灵,……” 在使徒行传2:38-39,彼得重复了这句话,他在传道中说:“38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39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事实上,自五旬节以来,每一个信徒在他得救的时刻都得着了圣灵,因为罗马书8:9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担保 “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也可理解为上帝已经赐给每一个信徒圣灵,作为在信徒最终得到荣耀属灵的身体之时、拯救圆满实现的一个应许
担保 “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也可理解为上帝已经赐给每一个信徒圣灵,作为在信徒最终得到荣耀属灵的身体之时、拯救圆满实现的一个应许 这就是以弗所书1:13-14的意思,经文说,“13 ……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14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民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这里“凭据”的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预付定金。 所有的信徒都受了圣灵的印记,这是担保我们得着我们的遗产、即在新天新地中的永恒生命所预付的定金。 加 3: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 现在保罗提出有关恩典的福音的新论点,以人作为类比,把上帝对亚伯拉罕应许与人所立的遗愿相比。在世上,我们称这一类文件为“遗嘱”。事实上,这节经文中“遗嘱”这个词相对应的希腊词也可翻译为“约”。 当一个人写下自己最后的意愿或遗嘱时,他写下有关如何处置他的财产的意愿。在其他条款中,他规定了谁将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在遗嘱中不承担任何义务,遗产不是作为受益人所作事情的补偿。事实是如果遗嘱中列出受惠人的名字,那么他们就要接受这遗产。 这里保罗解释说,即使对于人所立的遗嘱,遗嘱一旦经确认或核实,其中的条款就不可更改。在立遗嘱人死后,就必须按照遗嘱的每一条款执行。这就暗示既然上帝无限倍地比人更可信赖,上帝的遗嘱也更为可靠和不可更改。 加 3: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 在提出新论点以后,保罗说上帝在他的遗嘱中规定了受益人是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使徒保罗特别强调“子孙”这个词与“众子孙”的区别。保罗说,上帝所说的单数子孙是指主耶稣基督,而不是所有亚伯拉罕的血缘子孙。 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为什么要指定亚伯拉罕为一个受益人,他是上帝首先向他作出应许的人。在本章前面我们知道,这个应许是脱离罪的咒诅的拯救,是永恒生命的免费礼物。
我们可以很好地理解为什么要指定亚伯拉罕为一个受益人,他是上帝首先向他作出应许的人。在本章前面我们知道,这个应许是脱离罪的咒诅的拯救,是永恒生命的免费礼物。 但是为什么在那神圣的遗嘱中也指定基督为受益人?他就是上帝,他不需要得救,当然基督自己是无罪的。但是他来到世上做我们替罪人,结果,在十字架上他经受了上帝的忿怒,好象他被扔进承受永恒的地狱之罚。 在圣经其他地方、诗篇69章中说明了基督必须去做救赎的工作。诗篇69章是一篇弥赛亚的诗篇,因为第9节前半句说,“因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翰福音2:17在叙述基督赶出在殿里做生意的人时引用了这句话。后半句“并且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表明了他为我们成为有罪,我们的辱骂都落在基督身上。 弥赛亚的祷告 这就是基督在诗篇69:13-15所说:“13 但我在悦纳的时候,向你耶和华祈祷。神啊,求你按你丰盛的慈爱,凭你拯救的诚实,应允我。14 求你搭救我出离淤泥,不叫我陷在其中。求你使我脱离那些恨我的人,使我出离深水。15 求你不容大水漫过我,不容深渊吞灭我,不容坑坎在我以上合口。” 现在你们能够明白为什么耶稣的名字也列在上帝的遗嘱上,以接受拯救的应许吗?作为立遗嘱的人,他必须死亡才能使遗嘱生效。但是他也是一个受益人,在他赎清我们的罪以后,他也得到拯救的应许。基督不是留在了地狱,而是复活了,并继承了新天新地。
现在你们能够明白为什么耶稣的名字也列在上帝的遗嘱上,以接受拯救的应许吗?作为立遗嘱的人,他必须死亡才能使遗嘱生效。但是他也是一个受益人,在他赎清我们的罪以后,他也得到拯救的应许。基督不是留在了地狱,而是复活了,并继承了新天新地。 后面在加拉太书3:29中,我们将看到由于基督是受应许的亚伯拉罕的子孙,按着应许,所有在基督里的人都是共享的继承人。 撒迦利亚的歌 事实上,即使在基督成为肉身以前,新约全书显明了基督是上帝对亚伯拉罕应许的应验。 在路加福音1章,我们读到有关施洗约翰出生时的情况。在他第八天行了割礼,并取名为约翰。在那时,他的父亲撒迦利亚被圣灵充满,唱了一首赞美的歌。这首赞美歌的开始如下: “68 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眷顾他的百姓,为他们施行救赎。69 在他仆人大卫家中,为我们兴起了拯救的角,70 (正如主借着从创世以来,圣先知的口所说的话)71 拯救我们脱离仇敌,和一切恨我们之人的手。72 向我们列祖施怜悯,记念他的圣约。73 就是他对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68-73) 撒迦利亚知道他的儿子要向百姓介绍基督,他赞美上帝,因上帝实现了“他对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加 3:17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这节经文与前面第15节相联系,后者强调即使人所立遗嘱的条款一经生效,就不可更改。现在保罗指出对亚伯拉罕恩典的拯救的应许,后来又经上帝的确认,这一应许绝对不可能被大约430年以后颁布的律法废除。
这节经文与前面第15节相联系,后者强调即使人所立遗嘱的条款一经生效,就不可更改。现在保罗指出对亚伯拉罕恩典的拯救的应许,后来又经上帝的确认,这一应许绝对不可能被大约430年以后颁布的律法废除。 这里的430年是指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奴役的时期,出埃及记12:40显明了这一历史。当然,律法是在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的不久颁布的。很显然,就在以色列人进入埃及以前,上帝必须重申他拯救的应许。 事实上,上的确是重申了这一应许。在创世记45章,约瑟最后让他的弟兄知道了他,约瑟要他的弟兄把他们的父亲雅各带道埃及来,雅各已经改名为以色列。在创世记45:28,我们读到,“以色列说,罢了。罢了。我的儿子约瑟还在,趁我未死以先,我要去见他一面。” 因此,在创世记46:2-4记载说,“2 夜间,神在异象中对以色列说,雅各。雅各。他说,我在这里。3 神说,我是神,就是你父亲的神。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为我必使你在那里成为大族。4 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带你上来。约瑟必给你送终。”这就是加拉太书3:17所指对应许的确认。 如前所说,在这以前上帝在创世记28:13-14中告诉雅各:“13 耶和华站在梯子以上,说,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14 你的后裔必像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必向东西南北开展。地上万族必因你和你的后裔得福。”
如前所说,在这以前上帝在创世记28:13-14中告诉雅各:“13 耶和华站在梯子以上,说,我是耶和华你祖亚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14 你的后裔必像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必向东西南北开展。地上万族必因你和你的后裔得福。” 不变的应许 希伯来书6章也强调了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不可改变。在希伯来书6:17-18,我们读到:“17 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18 借这两件不更改的事,神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 有人会感到奇怪,为什么上帝必须重申对以撒和雅各的应许?其一,上帝可能预料在加拉太书中有关遗嘱的争论,遗嘱一经确认,就不可废除。 更重要的是,上帝通过重申那些应许,解释了所应许的亚伯拉罕子孙、即给万国带来拯救的弥赛亚,是通过以撒和雅各这条血缘线而出,不是通过以实玛利和以扫这条血缘线而出。 加 3: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为了进一步将律法与恩典的约分开,在这节经文中上帝指出,如果一个人是因守律法承受遗产,那么这就表明这遗产与约或遗嘱毫不相关,就不是出于应许。 但是上帝确实将土地、即新天新地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并且上帝的应许没有任何附带条件。所以,继承那徒弟不可能与守律法相关。 请记住,所说的应许与遗嘱相关,在这遗嘱中列出所有被拣选要得拯救的人名字,该遗嘱甚至在创世以前、在任何人尚未行善或行恶意前已经立下。既然基督原则上是在创世以前被杀的羔羊,所以遗嘱上无论什么条款都必须执行。 加 3:19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 既然上帝恩典拯救的应许不可能被律法废除,很正常有人要问,“那么为什么上帝要给我们规定律法呢?律法起什么作用呢?”
既然上帝恩典拯救的应许不可能被律法废除,很正常有人要问,“那么为什么上帝要给我们规定律法呢?律法起什么作用呢?” 使徒保罗在这里解释说律法是为过犯添上的。但是在约翰一书3:4上帝定义了罪是违背律法,所以在律法立出以前,怎么可能有违背律法的事呢? 回答是:虽然律法的书面形式是从摩西开始,但是从创世之初就有公义存在。 例如,亚伯和该隐都知道要献祭。挪亚在洪水以后所作的第一件事是向耶和华建立祭坛,并在祭坛上献燔祭。很明显,上帝告诉他们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他们不能遵循上帝所有命令的罪和过失都必须得以弥补。 律法甚至也适用于与上帝没有接触的人。罗马书2:14-15告诉我们:“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上帝的道刻在他们心里。那就是为什么上帝可以说挪亚时代的人罪恶极大的原因。 正式指控 但是要正式指控人类违背了律法,上帝必须加添律法。一旦加添律法就绪,就很清楚地看出每个人都是罪人,因为没有人可能完美地守律法。 律法、特别是礼仪律法除了显明人类是有罪的以外,也指向由弥赛亚带来的救赎。律法用比喻的方法向旧约信徒清楚地阐明上帝所预备的救恩的实质。 例如,大卫尽悉救恩的实质,在诗篇51:1写道,“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 这节经文进一步阐明了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这里,上帝清楚地阐明第一个蒙应许子孙、受益人是基督。律法加添直至基督带来新约为止。 天使? 这节经文得后半句说,“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这句话按照经文难以理解。在使徒行传7:53我们发现有同样的话,在那一章,司提反指责犹太人杀害了先知,并说他们是“你们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竟不遵守”。同样,在希伯来书2:2-3说,“2 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3 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
天使? 这节经文得后半句说,“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这句话按照经文难以理解。在使徒行传7:53我们发现有同样的话,在那一章,司提反指责犹太人杀害了先知,并说他们是“你们受了天使所传的律法,竟不遵守”。同样,在希伯来书2:2-3说,“2 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3 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 天使与所传的律法有什么关系呢? 使者 事实上在这些经文中“天使”这个词是由希腊文aggelos翻译而来,这个词也可译为“使者”。例如,在马太福音11:10耶稣说到施洗约翰,“经上记着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aggelos)在你前面,预备道路。所说的就是这个人。” 如果在这节经文中我们用“使者”这个词替代天使,其意思就比较明确。同样,在圣经中常常用手作为某人意志的象征,在某人的手下就是顺从那人的意志或在那人的统治下。“设立”这个词有希腊词diatasso翻译而来,其意思是管理。 因此,加拉太书3:19后半句是说按照中保的意志借着使者掌管律法。谁是使者?摩西和所有其他先知。 中保 谁是中保?主耶稣基督。在提摩太前书2:5-6我们读到:“5 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6 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 按照基督的意志设立律法,这一事实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上帝的恩典高于律法,上帝原先作出恩典得拯救的应许具有最高优先权.。上帝书面的道必须与约的各条款符合,这就是为什么书面的道不可能以任何方式更改或修改福音的原因。 加 3: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 但是如果只有一人或一方,就不需要中保;中保是为了调停对立的两人或双方。主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中保,因为他使我们顺从于上帝。他以我们的名义为赎我们的罪而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我们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否则的话我们都将受到咒诅,在地狱中度过永恒。
但是如果只有一人或一方,就不需要中保;中保是为了调停对立的两人或双方。主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中保,因为他使我们顺从于上帝。他以我们的名义为赎我们的罪而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我们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否则的话我们都将受到咒诅,在地狱中度过永恒。 “但是”,在这种情形,“上帝是一位”。中保通常只是有助于联系双方的第三方,然而基督亲自密切参与整个拯救计划之中。他立下了约,他是上帝遗嘱的立约人,他是为使遗嘱生效而死去的一方,他是遗嘱首要的受益人、得到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他代表了各方。 简而言之,整个拯救计划出自上帝的恩典,上帝提出了拯救计划,执行这个计划,并将完成这个计划,没有别人可以声称他有一点贡献。 加 3:21 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 那么律法与上帝的应许对立吗?律法是约的对手吗?律法与福音对立,那么守律法是使一个人得到拯救的另一条道路吗? 正如前面我已指出,有些人认为上帝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不同的拯救人的计划。在立下律法之时与教会时代开始之间生效的拯救计划,守律法确实给犹太人带来拯救。(他们也教导说,在教会时代结束以后,上帝还有另一个拯救计划。在这个计划下,基督将在世上作王一千年,以色列民族的每一个人都将得救。) 但是这节经文说,“断乎不是”,那是不可能的!为什么?“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换句话说,如果上帝立下一个律法,能使完美地守律法的人得到永生,那么拯救就确定地由律法而得了。 伟大的献祭 你们可以看到,为要给我们带来拯救,基督所经历的一切极为可怕。他自己倒空了属天的荣耀,来到世上做一个受苦的仆人,然后承受了上帝的忿怒,相当于他所拯救的每一个人在地狱中度过永恒的惩罚。
伟大的献祭 你们可以看到,为要给我们带来拯救,基督所经历的一切极为可怕。他自己倒空了属天的荣耀,来到世上做一个受苦的仆人,然后承受了上帝的忿怒,相当于他所拯救的每一个人在地狱中度过永恒的惩罚。 还记得在客西玛尼园的那个夜晚吗?路加福音22:44说,“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基督祷告些什么呢?“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在基督重申成就上帝的意思之时,咒诅极大的恐怖使基督向上帝祈求,宽恕他不要经受这苦难。但是别无他路,这就是圣经在这节经文中所说的意思。如果任何人可以通过守律法得救的话,上帝就会用守律法作为人们称义的方法。 加 3:22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 没有其他可选择的方法,这是因为圣经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里。“圈”这个词的意思是关闭在一起。当然,圣经就是上帝的律法,换句话说,律法将我们所有的人一起关在罪里。 顺便说一下,上帝的律法并不局限于传给以色列民族的摩西律法。整本圣经就是上帝的律法,是传给全人类的。因此,我们都是违法者,我们都被一起禁锢在罪中,那就是为什么基督必须承受上帝的忿怒,“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这里上帝是说我们必须先信,然后应许才能给我们吗?不是的,请记住,信表示有信心,信心从何而来?来自耶稣基督的信心。 加 3:23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加 3:24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这里上帝首先告诉我们许多有关律法作用的特殊条款。你们知道,有些人认为因为我们得救是本乎恩,所以我们的得救与律法、即上帝的道没有关系。这是完全错误的。在罗马书10:17我们读到,“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上帝通过他的道作工拯救我们,他将福音作用在我们心中。前面加拉太书3:19揭示了加添律法直到基督来到为止,这节经文进一步阐述了这一真理。在主耶稣来到以前,上帝引入律法,使每一个人被看守在律法要求之下。这里称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
这里上帝首先告诉我们许多有关律法作用的特殊条款。你们知道,有些人认为因为我们得救是本乎恩,所以我们的得救与律法、即上帝的道没有关系。这是完全错误的。在罗马书10:17我们读到,“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上帝通过他的道作工拯救我们,他将福音作用在我们心中。前面加拉太书3:19揭示了加添律法直到基督来到为止,这节经文进一步阐述了这一真理。在主耶稣来到以前,上帝引入律法,使每一个人被看守在律法要求之下。这里称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 教师(即训蒙的师傅)管理着他的学生,如果学生不服从他,他有权处罚他们,但是教师也向学生教导真理,帮助他们得到知识,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 进展阶段 正是由于上帝的律法,在信心未来以前,我们被看守在律法权柄之下。律法作为我们的教师,最我们的罪要求处以永恒咒诅的惩罚。但是律法也教导我们,我们可以到主耶稣基督那里逃脱那地狱永恒之罚。律法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律法使我们能够信基督。 在这段经文中“直圈到……真道”和“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两短语表明在我们得救的过程中有一个进展阶段。 圣经由向我们显明我们是罪人、要承受永恒咒诅作为开始,表明我们需要救主。接着圣经告诉我们基督就是信基督的人的救主。然后按着上帝所定完美的时间,上帝打开我们属灵的耳朵,将福音作用在我们的心里,赐给我们信基督的信心。 加 3: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但是在我们的到基督的信心而信基督以后,我们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我们发现在罗马书6:14重复了这一真理,“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马书7:6说,“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 换句话说,一旦律法引我们到主耶稣基督那里,罪的惩罚就不再威胁着我们;律法就不再像架在我们头上的剑,准备将我们送入永恒咒诅之中。可以这么说,我们毕业了,摆脱了教师的控制。
换句话说,一旦律法引我们到主耶稣基督那里,罪的惩罚就不再威胁着我们;律法就不再像架在我们头上的剑,准备将我们送入永恒咒诅之中。可以这么说,我们毕业了,摆脱了教师的控制。 加 3:26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 一旦上帝赐给我们信心,信了主耶稣基督,我们就成为上帝的儿子。再次重申,上帝收我们为儿子与我们所作的一切无关,上帝的美意是在他的遗嘱中规定我们要被收为儿子。因此在以弗所书1:5,我们读到,“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但是我们怎么知道我们已经成为上帝的儿子了呢?罗马书8:15-16回答了这个问题,“15 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16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我们知道圣灵住在我们心中,圣灵以某种方式与我们的心同证上帝已经收我们为儿子。因着圣灵,我们呼叫上帝“阿爸父”。阿爸是亚拉姆语中对父亲的亲密称呼。 加 3:27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一旦我们已经得救,我们就成为上帝的儿子,也因为我们受洗归入基督,这就表明我们有披戴基督的资格。那么“受洗归入基督”和“披戴基督”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让我在圣经中查找是否有动词“施洗”的意思,因为许多错误的教义教规是由于错误理解或错误翻译所致。例如大多数人被告知施洗就是浸在水中的意思,但那不是上帝使用这个词的所表达意思。 在圣经中大多数“受洗”这个词是从希腊词baptizo音译而得,名词“洗礼”是由希腊词baptismos.音译而得。很遗憾,这样的音译根本不能帮助我们理解这些词的意思。 但是有少数例子经文不允许直接音译为施洗或洗礼,以经查经,我们就可以以这些经文定义该词的意思。
但是有少数例子经文不允许直接音译为施洗或洗礼,以经查经,我们就可以以这些经文定义该词的意思。 上帝亲自下了定义 例如在马可福音7:4可以发现同一个希腊动词和名词:“从市上来,若不洗浴(baptizo),也不吃饭,还有好些别的规矩,他们历代拘守,就是洗(baptismos)杯,罐,铜器,等物)。” 很明显,他们没有在吃饭前将桌子浸在水中,他们只是洗了这些物件。同样在马可福音7:8我们读到,在耶稣指控法利赛人时说,“你们是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就是洗(baptismos)罐,杯,诸如此类的事情。”(中文圣经没有后半句) 在路加福音11:38,我们也读到,“这法利赛人看见耶稣饭前不洗(baptizo)手,便诧异。”如果法利赛人对基督饭前不先浸入水中而感到诧异,这句话就根本没有什么意义,不是吗?施洗只是表示洗涤。 在另一处,希伯来书9:10,上帝使用了baptismos这个词,经文说:“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经文中“诸般洗濯”是指洗濯手脚和殿中各种物件。 所以,“受洗归入基督”意思是洗濯后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