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圣经证据约拿书查考【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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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圣经证据约拿书查考【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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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查考 · 电子圣经团契

2033年末日圣经证据第142讲——约拿书2章第4讲 克里斯麦肯在2025年12月9日发表 大家好,欢迎来到电子圣经团契正在查考的2033年末日圣经证据这个系列的查经节目。这是约拿书2章第4讲,我们正在进行这个系列的第142讲。约拿书以一种令人惊奇的方式与末时相契合,这一点将在第三章里真正体现出来。 我要阅读约拿书2章1至6节: 约拿在鱼腹中祷告耶和华他的神,说:“我遭遇患难求告耶和华,你就应允我;从阴间的深处呼求,你就俯听我的声音。你将我投下深渊,就是海的深处;大水环绕我,你的波浪洪涛都漫过我身。我说,我从你眼前虽被驱逐,我仍要仰望你的圣殿。诸水环绕我,几乎淹没我;深渊围住我,海草缠绕我的头。我下到山根,地的门将我永远关住。耶和华我的神啊,你却将我的性命从坑中救出来。

我就读到这里。我们已经讨论了主耶稣基督的赎罪,这是第1章讨论的内容。 第2章是描绘基督第一次降临这幅画面的一个历史比喻,祂由童女所生,于公元前7年进入人类中。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并在公元33年复活了,这经历了40日历年。因此第1章和第2章基本上在阐述40日历年期限的主耶稣基督的第一次降临。主若愿意,当我们查考到第3和第4章时,我们将看到那些章节阐述了基督的第二次降临,那段时期也跨越了40年(包含首尾年份在内)。 在约拿书2章里,神使用约拿作为主耶稣基督的一个象征和写照,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我们在马太福音12章39至40节里读到: 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在我们阅读约拿书2章时,我们发现约拿在鱼腹中,我们在约拿书2章1至2节里读到: 约拿在鱼腹中祷告耶和华他的神,说:“我遭遇患难求告耶和华,你就应允我;从阴间的深处【英:从阴间的腹中】呼求,你就俯听我的声音。 在马太福音12章40节,耶稣说约拿在大鱼肚腹中,但在约拿书2章2节里,神感动先知约拿宣告“从阴间的腹中呼求”。他当时在鱼腹中,但是神在属灵含义上说他,约拿,在“阴间”。在我们继续阅读约拿书2章时,在约拿书2章6节里说: 我下到山根,地的门将我永远关住...

约拿书2章的语言表明他在“阴间”,而阴间与永恒有关。那正是我们对基督的死的理解,祂为了支付祂子民罪的工价而死了,那相当于永远的死。全能的神在永恒的过去死了,神是存到永恒的一位永恒的存在,是永生的本质,但祂在永恒的过去死了,这相当于所有祂的子民永远死亡的惩罚。 罪的惩罚是永远的死亡吗?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们在圣经里读到“第二次的死”,那发生在当世上未得救的罪人要被毁灭时的末日;他们被从存在中移除了并永远地死了。那是一种永远的死。圣经也讲到“永远的刑罚”和“永远沉沦”。如果对罪的惩罚只是暂时性的死亡,那么就不需要神发表像“永远的死”这样的陈述了。罪人的“死”是对他的惩罚,也就是永远的毁灭,他将永远死去。在末日他将以任何方式停止存在,那就是他的终结。 基督是唯一有资格代表祂拣选的人,圣经称之为选民承担了永远的死亡惩罚的那位,他们是曾经活过的总人数中的少数人。然而,选民的数量加起来就非常庞大,圣经使用了二万万这个数字,它可能是神从世界上拣选要拯救出来的所有人字面上的数目。因此蒙拣选者的罪恶极其深重,永远的死是对他们所有人的惩罚。耶稣能够支付那个惩罚,因为祂是存到永恒的永生之神。当祂为了祂子民的罪偿还那个永远的工价时祂作为在世界的根基上被杀的羔羊死了。 现在,我们读到基督将约拿的经历比作祂自己,祂说,“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英:地的心】。”我们从圣经里得知“地的心”是代表地狱或阴间的一个比喻,地狱等于坟墓,坟墓等同于死亡。基督死了。死亡可以是一种属灵的状况,那就是耶稣在公元33年在客西马尼园里经历的。祂在星期四晚上开始极其伤痛,圣经在路加福音22章44节里说:

耶稣极其伤痛,祷告更加恳切,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 祂的受苦等于死亡;祂在死亡的状况中。祂在受苦,尽管祂不是在偿还祂子民的罪。然而,祂确实在受苦。 我们在以弗所书4章8至9节里读到: 所以经上说:“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既说升上,岂不是先降在地下吗?

首先,祂先降在地下或地的心,如同约拿下到海中并被大鱼吞下写照的那样。它在描绘“地的心”。在希伯来文中,当经上说约拿在海的“深处”时,“深处”那个希伯来单词也可以被翻译成“心”。那是在写照当基督降到地下时的基督。那是一幅降到死亡中的画面,正如我们在罗马书10章6至7节里读到的那样: 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 “阴间”这个词是希腊词 abussos。它在希腊文索引里的编号是#12,它在启示录中几次被翻译成“无底坑”。圣经问了一个问题,“谁要下到阴间或无底坑去呢”? 同一个词出现在路加福音8章中关于被赶出去的群鬼进入大约2000头猪身上,它们闯下山崖投在湖里。在路加福音8章31至33节里说:

鬼就央求耶稣,不要吩咐他们到无底坑里去。那里有一大群猪在山上吃食。鬼央求耶稣,准他们进入猪里去。耶稣准了他们。鬼就从那人出来,进入猪里去。于是那群猪闯下山崖,投在湖里淹死了。 这群猪淹死在深湖里,那写照了无底坑。无底坑是死亡和坟墓的一个写照。基督下到“无底坑”里。我们也知道当撒旦被释放时,根据启示录20章3节,他被丢进无底坑里。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彼得后书2章4节里了解到: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 将犯罪的天使,也就是撒旦和魔鬼丢进地狱。

然而我们知道在新约时代的教会时期,撒旦像吼叫的狮子一样四处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如果他去了叫地狱的一处地方,这种情形怎么可能呢?这会是不可能的。撒旦不是处在一个字面上的场所,但他处于“地狱”或坟墓的状况中。根据神自己的话语,基督在“地的心”。祂没有三日三夜在十字架上,但祂承受了神的忿怒三日三夜,我在这个系列中几次解释了这个观点。神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将约拿的经历与基督的经历联系起来。 马太福音17章有一段有意思的记载,我想查考一下。它与丁税有关。我们在马太福音17章24至27节里读到: 到了迦百农,有收丁税的人来见彼得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吗(丁税约有半块钱)?”彼得说:“纳。”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西门,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丁税?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说:“是向外人。”耶稣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但恐怕触犯他们(“触犯”原文作“绊倒”),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 一些人来到迦百农来收取丁税,他们来到彼得那里对他说他的先生纳不纳丁税。然后耶稣以非常不寻常的方式支付了丁税。基督本可以用一千种不同的方式筹集这笔钱,但祂选择以这种方式获得足够的资金来为祂和彼得支付了丁税。

这是非常奇怪的。主本可以叫来掌管钱袋的犹大,在钱袋里有储备金。耶稣可以亲自变出钱来,因为祂是神。 从海里一条鱼的口中取出钱来支付丁税的神迹显明了神的大能,以及在一切合乎律法的事情上神不受到限制。当然神对祂自己也有所限制,那就是祂绝不能犯罪。例如,祂不能说谎。但在所有合乎律法的事情上,祂不受到限制。祂将水变为酒,因此如果祂愿意的话,祂可以将石头变成钱。但祂的旨意是要从一条鱼中找出丁税。我们想知道为什么,神想让我们深思这些事情。那就是祂用比喻说话的一个原因。我们不要轻易地下结论,“嗯,获取钱的方式太有意思了。是的,神是全能的,这是一个奇妙的、不可思议的神迹,”然后就置之不理。一定有更深的、属灵的含义。 我们在探讨这个问题时也在查考约拿书,耶稣在马太福音12章39至40节里告诉我们,“...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我们也花时间思考了海如何写照坟墓、死亡和地狱的,而那条嘴里含着足够支付丁税的鱼正是在海里找到的。记得耶稣在马太福音17章27节里说: 但恐怕触犯他们(“触犯”原文作“绊倒”),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

因此这暗示着如果没有钱支付给他们,那就会触犯他们。这使我们想起违反神的律法就是触犯神。在神的公义体系中,祂要求人们为违反祂的律法进行偿还:“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工价要进行偿还。对罪的惩罚就是罪人的死亡;这就是结清账目和平息神的忿怒需要进行的偿还。神接受触犯祂的人的死亡的工价。 为了不触犯他们,耶稣命令彼得,“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在约翰福音21章,我们知道彼得和其他一些门徒出去捕鱼,他们捕鱼一整夜,没有收获什么。在圣经中提到两次大型的捕鱼行动,它们指向圣灵的两次浇灌。在第一次捕鱼行动中,网破了,那象征着秋雨,即公元33年在五旬节开始的圣灵的第一次浇灌,在那期间教会时代初熟的果子被收进来。在约翰福音21章里,第二次大型的捕鱼行动象征着1994年禧年开始的春雨时期圣灵的第二次浇灌。那个网没有破,在那个网中被捕获上来的所有人都安全稳妥地在神的国里。在这两次捕鱼行动中,他们起初都一无所获,但当主指示他们在哪里撒网时,他们就捕获上来大量的鱼。 彼得是一个职业的渔夫,用一张网,他本更容易捕获上来一条鱼,但他用鱼钩钓鱼,我们知道他钓上来的第一条鱼的嘴里就有一块钱。他不必整天钓鱼,也不必捕获许多的鱼。他只需要一条鱼,就是第一条鱼。这件事很快就可以达成,因为我们不知道他钓鱼持续了多久。也许他立即就钓上来一条鱼,但无论用时多久,他钓上的第一条鱼打开它的口就有一块钱。这一块钱就足够支付基督和他的丁税。 我强烈怀疑这是一幅属灵的画面。它是一个历史比喻,彼得去钓鱼并在一条鱼身上找到一块钱。这是活生生地展现。正如约拿在大鱼肚腹中,而一块钱就在一条鱼里面,属灵的含义是当鱼上来时,随着那条鱼的上来,就有“赎罪银”。这条鱼以某种方式吞了一块钱,当这条鱼从海中上来时,这一块钱就从鱼身上出来了,彼得拿着这一块钱支付了丁税,赎罪银。

主若愿意,在我们下次查考相聚时,我们会看到神的律法要求以色列人要支付“半舍客勒”,那就是赎罪银。我们会看到这半舍客勒如何与那条鱼口中的一块钱联系起来。我们也要查考为什么耶稣告诉彼得“...上来的第一条鱼...”这会开启一段奇妙的、美好的圣经教导,解释为何约拿书2章提到“阴间的腹中”。这一切要素都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契合在一起。这是神的话语,祂精心安排这些事情来协调一致。主若愿意,我们会看到这些事情与我们当前的时期,也就是地上的审判日之间的关联,我们的经历与基督在鱼腹中相关的经历类似。